ISCC认证辅导-ISCC监管链方法:物理隔离、质量平衡与受控混合细则

发布时间: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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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监管链要求

9.1 监管链方法

“监管链”是指物料投入、产出及相关配套信息,在相关供应链各环节流转过程中,被传递、监控与管控的完整流程(符合ISO 22095:2020标准定义)。通过监管链管控,可有效证实特定批次物料或产品具备特定属性(如可持续性属性),且与物料、产品绑定的特定属性相关信息,能够实现全程传递、监控与可控留存,保障供应链溯源可信度。
物料可持续性属性的溯源核查与证明,需通过第8章规定的溯源管控措施,结合合规监管链方法落地实施方可实现。该体系同时可保障可持续性属性与物料批次精准绑定,供应链任一环节的出库物料总量,均不超过对应环节的入库物料总量。本文中“批次”特指具备相同可持续性属性的特定数量物料,后续内容统一采用该表述。
本章详细解读ISCC PLUS标准下可采用的三类监管链方法,分别为物理隔离法、质量平衡法、受控混合法,明确各类方法的核心规则与适用边界。

(1)物理隔离法

物理隔离法是管控要求最为严格的监管链方法,核心要求为不同属性的物料,在供应链全流转过程中实现物理分隔,禁止混放混用,具体分为两类模式:
  • 身份保留模式(严格IP模式):禁止非可持续性物料与可持续性物料物理混合;此外,具备不同可持续性属性的可持续性物料(如原料来源、温室气体排放量存在差异等),需在供应链全流程实现物理隔离,不得混同。
  • 大宗商品模式(宽松IP模式):禁止非可持续性物料与可持续性物料物理混合;但具备不同可持续性属性的可持续性物料,可在供应链全流程内进行物理混合。

(2)受控混合法

受控混合法指按照既定方案实施混合操作,确保最终产品中生物基、循环再生、可再生原料的含量保持稳定且可核验。该混合方式仅为原料/产品的物理混合,不发生任何化学反应或生物反应。

(3)质量平衡法

质量平衡法允许具备不同可持续性属性的可持续性物料、非可持续性物料(含适用场景下温室气体减排属性存在差异的物料)进行物理混合;与混合物料绑定的可持续性属性信息、不同属性批次物料规模信息,需全程留存并同步关联。该方法同时允许能源含量存在差异的原料批次,为便于后续加工进行物理混合,前提是需按照各类物料能源含量对应调整批次核算规模。
供应链各环节流出的可持续性物料精准数量、对应属性,必须全程书面记录,且流出量绝对不得超过该环节对应可持续性物料的流入量。
ISCC PLUS标准禁止采用簿记申领模式(Book-and-Claim)的监管链方式。该模式无法实现供应链各环节的有效溯源,无法建立物料可持续性属性与实际物料流转之间的关联关系,不符合ISCC PLUS合规要求。

库存定义

库存指经营主体在自身仓储设施中留存的可持续性、非可持续性物料实物总量,需通过计量核算确定具体数量。库存数据是开展质量平衡核算、核算质量平衡周期期末授信额度、核查可持续性与非可持续性物料数量合理性的核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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