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S认证咨询-关于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及动物检查监测相关要求的反馈与TE回应

发布时间: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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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部分
我们收到了关于健康与福利计划要求的大量反馈:
反馈建议将针对羽绒生产者的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每年进行兽医审查的推荐事项提升至次要合规级别。此外,还有一项提议是让该要求适用于所有农场规模以及所有动物源材料,并建议增加兽医到访的频次。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针对羽绒生产者让兽医审查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的推荐事项已被提升为次要合规级别标准。鉴于羽绒特定标准已要求至少每年进行兽医访问,因此要求兽医在这些访问期间审查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被认为是合理的。然而,考虑到小农户羽绒生产者在获取兽医护理方面面临的挑战,对他们的豁免规定仍然有效。此外,在标准草案 V2.0 中,这一要求已扩展至涵盖动物纤维。但增加兽医访问频次的建议未被采纳 —— 关于许多农场获取哪怕是每年一次的兽医监督都存在困难的情况,详见下文第 2 点。
针对为动物纤维增加兽医审查要求这一点,一些利益相关者提出了重大担忧。他们指出,不同国家的情况不同,通常可服务于家畜的兽医数量短缺,这使得满足所有这些要求颇具挑战性。兽医监督要求可能会削弱那些在必要时(特别是在紧急情况或寻求指导时)已经聘请兽医的经验丰富的养殖者的专业能力,而且兽医出诊、预约或检查的费用可能高得令人望而却步。一些利益相关者建议由兽医制定一个通用管理计划,农民可根据自身养殖实践进行修改,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远程兽医指导可使所有人都能满足这些要求。但问题在于,除非这是一项免费服务或由行业资助,否则小规模农民可能无法获得此项服务。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为解决这些担忧(作为对草案 V2 审查的一部分),要求对生产动物纤维的认证场所的健康与福利计划进行兽医监督的标准已被重新归类为领先标准。对于羽绒生产者,这仍是一项要求。
此外,一些利益相关者建议,监测、治疗和预防管理计划应成为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的一部分。这些计划需要兽医或具备类似资质的专家建议,并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查。我们还收到评论称,认证场所应解决健康问题,而不仅仅是进行规划和监测。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在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以及负责任动物纤维(RAF)和负责任羽绒标准(RDS)中,对健康问题的监测和预防已经是要求内容。关于兽医指导方面的意见,请参见上文第 1 点和第 2 点。针对发现疾病或受伤情况时采取行动的内容,在另一项标准中有单独规定,其涵盖了超出规划和监测动物健康范畴的行动。

我们收到了关于动物检查和监测的反馈:
一些利益相关者建议,对禽类每日或每日两次检查的要求应适用于所有个体动物,包括纤维动物和圈养禽类,但对于放养禽类可减少至每日一次检查。同时,对于对所有禽类进行每日两次检查的可行性也存在担忧。此外,利益相关者要求标准应包括在发现动物出现异常时启动治疗和 / 或监测频率计划的要求。任何偏离既定参数的情况都应被视为异常情况,需要进行调查并采取预防措施。利益相关者还要求列出一年中特定的时间段清单,比如季节性、气候性或其他关键的动物管理时期,在这些时期应增加检查频次。他们强调需要对这些检查进行妥善记录。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我们注意到了要求对圈养水禽进行每日两次检查、对其他养殖系统中的禽类进行每日一次检查的建议,以及对每日两次检查可能不可行的担忧。然而,在 RDS 的所有羽绒系统中,对所有禽类进行每日两次检查的这一标准已经成功实施了一段时间且没有问题,所以减少对非室内圈养禽类的检查频次似乎没有必要。
a. 关于将此要求扩展到纤维动物,需要注意的是,标准要求这些动物采用牧场养殖系统。只有在为了它们的福利有必要时才需要圈养,比如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但这并非常态。在认证所需的大规模养殖系统中,一个养殖场可能要管理跨越数万公顷土地上的数千只动物。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对农场里的每只动物进行每日个体检查是不可行的。然而,关于监测纤维动物的意图和阐释明确规定,如果动物被圈养或从牧场隔离出来,就必须每日进行检查。
b. 关于制定监测频率计划以及列出应增加检查频次的情况清单的提议,标准 4.1.10 已经包含了一些示例,比如极端天气、产仔期和蝇蛆病风险期等需要额外监督的情况。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已经要求包含预防和监测活动,并且标准中的其他标准要求对死亡率和治疗记录进行监测。
针对动物纤维特定标准中要求对动物进行例行检查的内容,有一个意图和阐释要点指出,虽然在大规模牧场环境下对每只动物进行每日个体检查并非总是必要的,但获证组织仍应制定每日检查动物的例行程序。一些审核人员要求对此如何评估给出更清晰的说明。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在大规模牧场养殖系统中,制定每日检查动物的例行程序是合理的,但要对获证的超大型牧场里的每只动物进行检查是不可能的。该标准(4.1.10)的意图和阐释要点二和要点三提供了关于期望以及可能表明监测不足的迹象的更多细节。
有一项要求是至少每年对动物进行两次常规体况评分(BCS),并建议更频繁地进行评分。一条评论建议,圈养动物成年后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BCS,而大规模养殖的动物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分,在动物生长期间或动物管理的其他关键阶段(比如繁殖前、怀孕期间,或在进行其他饲养程序如修蹄、驱虫时)应更频繁地进行评分。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需要注意的是,对圈养成年动物每月进行 BCS 检查,对幼年动物更频繁检查以及对大规模养殖动物至少每季度检查,这超出了当前针对生产周期关键节点的最佳实践指导。而且,如对第 1 点的回应所述,圈养动物在本标准下属于例外情况,并非常态。对于大规模养殖的动物,该标准(4.1.13)的意图和阐释已经表明,认证机构应在每次处理动物时进行评估,每年两次是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
关于 BCS 要求,标准草案曾规定当体况评分低于 2.0 时应采取行动(并记录)。一些人要求当所有动物的 BCS 低于 2.5 或高于 4.0(评分范围为 1 至 5)时应实施行动计划,尽管其他人认为 BCS 水平因物种而异,应基于具体情况进行评分。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许多 RAF 要求,如 BCS 监测以及针对低分的行动要求,在《材料至关重要标准》中保持不变。在审核人员反馈后,对低 BCS 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将 2.0 及以下的分数纳入其中,而不仅仅是低于 2.0 的分数。不同意当 BCS 为 2.5 时就自动要求采取超出正常管理范围的行动,因为在生产周期的某些阶段可能会出现这个分数。虽然动物过肥(即分数高于 4.0)可能存在问题,但这通常是一个生产问题而非福利问题 —— 例如过肥的繁殖动物可能受孕困难。此外,BCS 为 4.0 对于肉用动物可能并非问题,而低分则表明存在明显的福利问题需要采取行动。
关于 BCS 评分可能不适用于所有物种的担忧,不同物种之间对于可接受的 BCS 水平存在广泛共识(例如,绵羊和羊驼的 BCS 2 可能有所不同),并且针对绵羊、山羊和羊驼使用该评分系统有具体的指导意见。兽医建议也证实了这一点。
新增了一项评估动物脏污程度的标准,这引起了一些审核人员对该评分客观性以及它对牧场养殖动物是否相关的担忧。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引入脏污程度评估标准符合《材料至关重要标准》中制定更多基于结果的标准的意图。脏污程度,特别是污垢斑块的存在,可对动物的长期生活条件(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进行评估。脏污程度(或清洁程度)已经包含在其他动物福利评估系统中,如福利质量、确保福利和绵羊及山羊的动物福利指标(AWIN)协议,这些系统提供了客观的评分系统。该标准的意图和阐释包括对斑块和液态污垢更详细的定义,用户手册将根据这些来源提供进一步的细节。
关于要求对认证场所内但不在认证范围内的动物进行人道管理的标准,一些利益相关者要求制定更详细的标准,以确保动物能够表现出重要行为并接受预防保健。一些人建议农场里的所有动物都应获得认证,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评估不在认证范围内的动物这种期望过于耗费劳动力。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要求认证场所内未获认证的动物满足健康和福利标准,这对于目前根据 RAF 获得认证的农场来说并非新要求,不过现在这一要求也已扩展到涵盖羽绒生产者。意图和阐释部分表明,审核人员不应对场所内所有未获认证的动物进行全面的福利评估。相反,该标准允许审核人员在观察到未获认证的动物存在福利问题时判定为不合规。对未获认证的动物的期望也包含在意图和阐释部分,并根据审核人员的评论进行了修改。关于农场里所有动物都应获得认证的建议,由于这些标准仅涵盖少数物种,所以这不是一个可行的选项。审核人员可能没有意识到该标准具体针对的是未获认证物种的动物(例如,在一个已认证的绵羊农场里的牛)。根据标准 1.1.9 中关于禁止并行生产的规定,已认证物种的所有动物都必须已经获得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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