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辅导|声环境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发布时间: 2022-07-01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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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噪声监测计划

10.1 一级、二级项目评价应根据项目噪声影响特点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特点,提出项目在生产运行阶段的厂界(场界、边界)噪声监测计划和代表性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计划。

10.2 监测计划可根据噪声源特点、相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制定,可以选择自动监测或者人工监测。

10.3 监测计划中应明确监测点位置、监测因子、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经费估算及来源等。

11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可行性及有效性评价,从声环境影响角度给出拟建项目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12 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格要求噪声源调查、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噪声预测参数清单、噪声防治措施及投资等表格要求参见附录 D。声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后,应对声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与结论进行自查。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内容与格式见附录 E。

13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13.1 资料分析收集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声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资料,分析规划方案的主要声源及可能受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区域的分布等情况。

13.2 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13.2.1 现状调查以收集资料为主,当资料不全时,可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监测。

13.2.2 现状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a) 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查。调查评价范围内不同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声环境质量现状;

b) 调查规划评价范围内现有主要声源及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分布区;

c) 说明规划及其影响范围内不同区域的土地使用功能和声环境功能区划;

d) 利用现状调查资料,进行规划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声环境现状评价,重点分析评价范围内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机场、大型工矿企业等影响较大的声源对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分布区的综合噪声影响情况。

13.3 声环境影响分析通过规划资料及环境资料的分析,分析规划实施后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13.4 噪声控制优化调整建议规划环评的噪声控制优化调整建议可在“以人为本”、“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导下,从选址、选线、线路敷设方式、规划用地布局及功能、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方面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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