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大主要特出特点
《“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巩固了工作基础、强化了重点管控措施、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规定要求、完善了社会共治理念,力求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基础。《行动计划》由16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编制、共同完善、共同印发,结合噪声污染防治各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基础,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标准体系、提升监测监管能力等方面明确任务,在提升文明意识、鼓励先进示范、倡导全民共治等方面细化要求,循序渐进、齐抓共管,共同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大格局。
二是突出重点。《行动计划》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实施源头预防、传输管控、受体保护全过程监管,通过树立噪声污染治理标杆、施工工地分级分类、建设宁静小区等方式强化正面引导,共建和谐生活氛围。明确重点噪声源的管控措施,针对重点工业企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细化要求,针对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优化举措,逐步提升噪声污染治理水平。
三是突出依法。《行动计划》作为推动《噪声法》实施的重要配套文件,全面遵循法律规定要求,在准确把握法律新规定新制度新任务的基础上,针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延伸与细化,具体内容未超出法律界限。《噪声法》基本条款(前七章)均已在《行动计划》中落实,发布实施《行动计划》是全面落实《噪声法》的重要体现。
四是突出社会共治。《行动计划》基于《噪声法》中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明确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增强上下联动、深化自治管理、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施全民行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