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S认证辅导-认可机构应接受定期同行评审或其他外部评估

发布时间: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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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部分 —— 认可机构要求​
对认证机构的监督基于第三方认可体系。只要满足相关要求,认可机构即可申请授权,以确保提供专业、公正的认可服务。​
本节要求适用于认可机构。本节引用了 ISO 17011 中的要求。ISO 与纺织品交易所所用术语的对照表,可参见《TE-101 纺织品交易所标准及相关文件术语与定义》。​
C1. 通用要求​
C1.1 认可机构资质​
C1.1.1 参见 ISO 17011 第 4.1 条​
C1.1.2 认可机构应获得国际认可(例如,是 IAF 多边协议的签署方,或是符合所有相关 ISEAL 要求的 ISEAL 成员),并应遵守为其带来该认可的相关国际规范、成员要求等。​
C1.1.3 认可机构应满足或符合本程序、其参考文件以及纺织品交易所的任何其他要求。​
C1.1.4 认可机构应遵守 ISO 17011 的要求。​


C1.2 工作范围​
C1.2.1 在其 ISO 17011 的范围内,认可机构应已按照 ISO 17065 完成产品认证认可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
C1.2.2 认可机构应接受定期同行评审或其他外部评估(例如,通过 ISEAL)。该过程的报告应提交给纺织品交易所。​
C1.2.3 认可机构应填写并向纺织品交易所提交《ASR-207 纺织品交易所认可机构申请表》。​
C1.2.4 认可机构应具备所获批认可的标准方面的深入知识。认可活动应体现出对每项标准总体目标、适用规范性参考文件要求的理解,以及对所获批标准特定要求(例如,全球回收标准中的社会标准和化学品投入;负责任羊毛标准和负责任羽绒标准中的养殖、养殖场团体及动物福利要求)的审核专业能力。​
C1.2.5 认可机构应提供充分信息,以证明其相关能力(例如,在相关范围内开展的评估、工作人员的简历和培训协议)。​
C1.2.6 一旦纺织品交易所批准认可机构的申请,认可机构应与纺织品交易所签订合同,确认其获批的认可范围(例如,适用的标准)。若要扩大获批范围,应更新或重新签署合同。​
C1.2.7 认可机构应允许纺织品交易所及其指定代表(例如,其他获批认可机构)应要求进行影子评估或陪同评估,并应对影子评估中发现的任何不符合项做出回应。​
注:影子评估可包括对已完成评估的文件审查、对认证机构的远程或现场评估的跟审,和 / 或在认可机构不在场的情况下对认证机构审核的跟审。纺织品交易所通常每三年至少对每个认证机构进行一次影子评估。纺织品交易所负责支付与影子评估相关的费用。​
C1.2.8 认可机构应每年向纺织品交易所提交一份关于其针对每项标准开展的认可活动的报告。除非因法律限制无法提供个人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应尽可能提供匿名信息),否则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
a. 所有认可决定的摘要;​
b. 评估的时间和地点;​
c. 根据 IAF MD 12:2016 收集的信息;​
d. 本程序 C1.2.2 要求的认可机构评估报告;​
e. 审核员的初始和持续培训及能力评估记录,包括校准;​
f. 收到的投诉和利益相关方反馈摘要;​
g. 认可机构的纺织品交易所认可计划的状态和更新;​
h. 已识别的计划改进机会;​
i. 其他相关问题。​
C1.2.9 对于其所获授权的每项标准,认可机构应明确其自身运作的任何必要限制(例如,地理方面),且不得承接其没有能力完成的评估。​
C1.2.10 纺织品交易所标准的官方语言为英语。应纺织品交易所要求,认可机构应将其所要求的任何文件和记录翻译成英语,费用由认可机构承担。认可机构的所有常规报告均应以英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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