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S认证咨询-禁止对任何受保护或濒危特有物种使用致命控制

发布时间: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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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3 - 土地利用
组织在整个农场范围内监测土壤和土地健康(适用于陆地材料生产),预防或最大限度减少损害,并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任何不利影响。识别和管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优先区域,促进人类与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存。
3.3 土壤养分
3.3.6 重点
如使用圈养生产系统,组织需制定书面粪便管理计划。
目的与说明:
1)本标准旨在确保组织制定并实施农场粪便管理计划。
2)本标准仅适用于饲养圈养水禽的组织,因其产生集中粪便且通常没有足够土地利用粪便养分,因此规划对避免负面环境影响至关重要。
3.3.7 次要
粪便管理计划需包含以下信息:
a. 粪便产生量;
b. 粪便中的养分水平;
c. 施用粪便的土壤 / 植物的养分需求;
d. 施用时间和方法。
目的与说明:
1)本标准详细规定了粪便管理计划的最低内容。即使施用粪便的土地不由组织直接管理,计划也需包含施用时机的评估。
2)本标准仅适用于饲养圈养水禽的组织,因其产生集中粪便且通常没有足够土地利用粪便养分,因此规划对避免负面环境影响至关重要。
3.6 生物多样性管理
3.6.9 重点
仅在非致命措施被证明无效(即使用非致命措施后野生动物问题仍存在)且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致命手段控制野生动物。
目的与说明:
1)本标准中 “野生动物” 不包括老鼠和小鼠。
2)组织需描述尝试过的非致命方法及其应用方式,证明在考虑致命控制或活捕前已用尽所有相关非致命方法。
3)致命控制或活捕仅在运营所在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使用。组织有责任核查运营所在国的相关法规,确保控制措施合法且涉及物种不受法律保护。
4)如需使用活捕陷阱,需针对特定问题动物进行管理,且每 24 小时至少检查两次。
5)在政府规定的入侵物种控制项目中,若致命控制为首选措施,组织若能证明其遵循该项目,可免除本标准 3.6.9 对项目中所列入侵物种的要求。
3.6.10 重点
致命控制需针对对人类与野生动物共存构成风险的特定动物。
目的与说明:
1)本标准旨在减少对非冲突物种的非选择性捕杀,降低此类行为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
2)若某一动物个体造成无法通过非致命手段控制的问题,针对该物种所有个体进行致命控制不可接受。组织需通过监测识别对 livestock 或作物构成风险的动物个体。唯一例外是当相关物种为入侵物种且根据国家或区域计划进行控制时。
3.6.11 重点
禁止对任何受保护或濒危特有物种使用致命控制。
目的与说明:
1)涉及的特有物种包括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中列为近危、易危、濒危或极度濒危的物种。
3.6.12 重点
组织需确保对任何威胁人类与野生动物共存的动物进行致命控制时,使其立即失去意识并死亡。
目的与说明:
1)本标准旨在确保动物在死亡前得到人道对待,减少痛苦。仅在满足以下标准 3.6.14 的所有要求时可例外。
2)可接受的方法包括由熟练的专业射手使用火器。
如需调整表述细节或补充背景说明,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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