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解读GOTS认可机构要求之程序准则与评估关键要素

发布时间: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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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认可机构的要求
4.3.1认可机构(ABs)应遵守 ISO/IEC 指南 17011《合格评定 —— 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的一般要求》中的程序,并同意遵循本文件(以及其他相关 GOTS 文件)中规定的 GOTS 批准和监测程序。
4.3.2认可机构应为合法注册的实体。
4.3.3全球标准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指定的认可机构在其相应的认可和监测程序中纳入以下特定的最低评估要素:
4.3.3.1:认可机构应每年分享开展评估工作的人员的资质记录以及为其提供的培训情况。
4.3.3.2:认可机构应向 GOTS 提供其年度暂定监督 / 评估 / 见证审核计划。
4.3.3.3:认可机构应在次年 2 月 15 日前,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向 GOTS 提交其为 GOTS 开展的评估工作的总结。
4.3.3.4:对初次申请的认证机构的总部 / 主要办事处进行认可评估。
4.3.3.5:对初次申请的认证机构,在一家纺织制造厂(最好是包含湿法加工单元的垂直一体化工厂,前提是该认证机构申请了此范围)进行见证审核。
4.3.3.6:对初次申请的认证机构,在一家化学品配方商处(前提是该认证机构申请了此范围)进行见证审核。
4.3.3.7:对获认可的 GOTS 认证机构进行持续监测,包括每两年至少对开展 GOTS 认证工作的一个办事处进行一次更新认可评估,并且在获认可后的每两年内至少进行一次见证审核或复核审核。
4.3.3.8:在每次(更新)认可评估过程中,至少检查 5 份运营方档案,或者检查认证机构签约运营方档案总数的 1.5%(以数量较多者为准)。
4.3.3.9:在监测评估过程中,对认证机构在相关检查范围内开展的交易证书签发程序(包括数量核对和财务交易验证)进行核实。
4.3.3.10:在对 “范围 4” 进行评估时,每次(更新)认可访问中,至少检查 5 份化学投入品评估档案,或者检查化学投入品档案总数的 1.5%(以数量较多者为准)。
4.3.3.11:在对任何办事处进行评估之前,通知全球标准有限责任公司。全球标准有限责任公司将提交从认证机构处获得的获认证设施清单,以及(若适用)获批准化学投入品清单,供认可机构审核,并告知审核中需要涵盖 / 处理的任何问题。
4.3.3.12:在所有认可程序中,邀请一名在环境和社会责任纺织加工质量保证方面的专家参与,并将该专家信息告知全球标准有限责任公司。
4.3.3.13:在相关认可过程中,邀请一名内部或外部的纺织加工 / 制造专家参与。
4.3.3.14:在相关认可过程中,邀请一名内部或外部的纺织化学品专家参与。
4.3.3.15:确认认证机构在其寻求认可或认可续期的国家 / 地区开展业务的合法性。
4.3.3.16:及时将所做出的任何认可决定告知全球标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限制、暂停、撤销或取消任何认证机构认可的决定以及做出此类决定的原因。
4.3.4
全球标准有限责任公司保留审核任何记录的权利,或者在提前通知并书面提出质量保证需求的情况下,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的评估。
4.3.5
建议认可机构就其监督访问、评估和见证审核工作征求并考虑 GOTS 的反馈。
4.3.6
认可机构应向 GOTS 提交一份关于其与 GOTS 标准相关的认可活动的年度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4.3.6.1:所有认可决定的总结。
4.3.6.2:收到的投诉和利益相关方反馈的总结。
4.3.6.3:按照国际认可论坛(IAF)MD 12:2016 的实施信息。
4.3.6.4:识别出的改进 GOTS 的机会。
4.3.6.5:其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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