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辅导-详细解读贸易和分包认证的例外情形与操作规范
GOTS 第 2.2.5 条
“…… 关于贸易商认证的例外情况以及低风险小型分包商年度现场检查的例外情况,在《GOTS 实施手册》中有明确规定……”
解读
低风险小型分包商年度现场检查的可能豁免情况:根据以下详细信息,认可认证机构可决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设施免除年度现场检查周期:这些设施的生产工人总数不超过 10 人(≤10),且为认证实体提供加工服务,如发达国家的家庭作坊式工作单位以及机械加工和制造设施。
在这种情况下,雇佣不超过 10 名(≤10)生产工人的经营者应被视为 “小型”。
不过,现场检查至少每三年应进行一次。
进行湿法加工的单位在环境标准方面不能被视为 “低风险”。
发展中国家雇佣工人的加工商和制造商在人权和社会标准方面通常不能被视为 “低风险”。
认可认证机构应记录做出使用例外规则决定所依据的风险评估。
贸易商认证的可能例外情况:从事任何企业对企业(B2B)活动的贸易商,如进出口和批发实体,若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则必须按照 GOTS 规定进行年度现场检查或远程检查认证:
他们成为 GOTS 产品的所有者(即买卖这些产品),且这些产品的年营业额至少达到 20,000 欧元。
他们从事 GOTS 产品的包装或重新包装 * 工作。
他们从事 GOTS 产品的贴标或重新贴标 ** 工作。
只有当认可认证机构能够在不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下涵盖以下最低检查方案的所有适用方面时,才可对没有或未分包任何加工或制造活动的贸易商进行远程检查。
获得认证后,至少每三年需进行一次现场访问。“获得认证后的每三年” 应理解为第一年进行一次现场访问,此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即第 1 年 - 第 3 年 - 第 6 年。
因 GOTS 产品年营业额低于 20,000 欧元而无需进行认证的贸易商,应向认可认证机构进行注册。在此情况下,应核实其供应商的认证状态以及 GOTS 产品的正确标签(带有供应商的许可证编号和认证机构参考信息)。一旦其年营业额超过 20,000 欧元,他们应通知认可认证机构,并承担认证义务。
注册贸易商可以参与 GOTS 成品和中间产品的贸易活动,但不能参与原纤维 / 籽棉 / 皮棉的贸易。
企业对消费者(B2C)零售商只有在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时才必须进行认证:
除零售活动外,他们还从事 GOTS 产品的 B2B 贸易活动,年营业额至少达到 20,000 欧元。
他们从事 GOTS 产品的包装或重新包装 * 工作。
他们从事 GOTS 产品的贴标或重新贴标 ** 工作。
零售商(邮购)将产品从容器中取出重新分配到新容器中,或拆除大包装后将产品装入盒子发货给消费者,或装入袋子交给消费者,这些情况不被视为重新包装。处理退货并重新包装以便(再次)销售也不被视为重新包装。然而,如果拆除单个产品包装和 / 或产品标识并附上新的包装 / 标签,则被视为需要认证的活动。
** 重新贴标 GOTS 产品是指出于任何原因,从任何认证的中间 / 成品上移除任何 GOTS 标识,和 / 或在认证的中间 / 成品上附加任何 GOTS 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