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认证咨询-品牌应该如何满足CCS 3.0的要求

发布时间: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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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 CCS 3.0 的要求,品牌需要从认证、产销监管链管理、了解相关政策及标准等多方面进行落实,以下是详细介绍:
完成品牌认证
遵循认证要求:无论品牌是在最终企业对企业交易中作为销售方,还是仅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都需要进行认证。摒弃了 CCS 2.0 中的品牌豁免条款、品牌网络认证和 100% 豁免规定,严格按照新的认证标准执行。
无需出具交易证书:在 CCS 3.0 下,品牌无需出具对外的交易证书,但仍要保证整个认证过程的合规性。
选择批次代码标签:虽然品牌网络认证和 100% 豁免已取消,但批次代码标签仍是一种可选择的方式,品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采用。
强化产销监管链管理
配合场地级质量平衡试点:CCS 3.0 在产销监管链方面启动了场地级质量平衡试点项目。品牌应积极配合相关试点工作,与参与试点的组织协同合作,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更好地适应新的产销监管链模式。
关注替代数量核对政策:参考单独的政策 CCS - 105,该政策涉及替代的数量核对方法。品牌需要深入了解这一政策,在自身的供应链管理中,确保对材料数量的核算符合政策要求,实现准确的数量平衡和追溯。
适应示踪技术评估与应用:纺织品交易所与 Fashion for Good 合作制定了示踪技术(包括 DNA 示踪剂、同位素和荧光应用)的评估框架。品牌要关注评估结果,若后续认证程序因评估结果而更新,认可了这些示踪工具,品牌应及时在自身的供应链中应用这些技术,以满足新的监管要求。同时,品牌也需关注电子追踪方式的探索进展,若有相关变化,要及时调整自身的管理流程。
落实操作标准与管理要求
完善管理体系:按照 CCS 3.0 完善的操作标准,建立强大的管理体系。包括对 CCS 投入材料的有效管理,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和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 CCS 产品,保证产品在各个环节都能满足标准规定。
理解并遵循新定义:CCS 3.0 对一些定义进行了修订和更新,还引入了新的定义。品牌需要准确理解这些定义,确保在日常运营和认证过程中,对相关概念的使用和操作符合标准要求。
明确分包商与多场地管理要求
规范分包商合作:CCS 3.0 新增外包章节(C5),规定品牌必须与所有分包商签订合同,并遵循新的分包商标准。品牌要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确保分包商的生产和运营活动符合 CCS 3.0 的要求,避免因分包商的问题影响整个品牌的认证合规性。
适应多场地和集团认证要求:新增的 F 章节对多场地和集团认证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品牌存在多场地运营或集团化管理的情况,要深入了解并遵循这些要求。品牌可以借鉴责任羽绒标准(RDS)和责任动物纤维(RAF)农场集团要求的经验,积极参与后续的试点项目,为可能发布的《CCS - 106 供应链集团认证政策》和《CCS - 107 带场地抽样的多场地认证政策》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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