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S认证咨询-农场动物健康与福利计划的核心要点
原则 4 - 动物福利
饲养动物的组织在动物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应遵循动物福利五领域模型的原则。目标是确保动物获得充足的营养、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拥有适宜的环境、能够表现出恰当的行为以及具备积极的精神状态。负责照料动物的人员应接受适当的培训,胜任其工作。
4.1 健康与福利计划
4.1.1 主要标准
组织需制定一份书面的健康与福利计划,在适用情况下,该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如何满足动物的营养需求;
b. 如何确保动物获取清洁、安全的饮用水;
c. 健康问题的预防与监测(例如常见疾病、疫苗接种、跛行、受伤、体内外寄生虫等);
d. 畜牧操作的标准程序(例如阉割和安乐死);
e. 生物安全措施;
f. 放牧管理;以及
g. 装载与运输。
意图与说明:
对于公有农场主群体,群体层面制定的关于畜群健康和动物福利的书面管理计划即可满足要求。
放牧管理不适用于水禽养殖者。
用户手册中将提供该计划的建议模板。
4.1.3 推荐标准
组织的健康与福利计划应由兽医制定,和 / 或至少每年由兽医进行审查。
意图与说明:
对于养殖纤维用动物的组织而言,获取兽医服务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在本标准中,兽医可以通过远程方式,为组织健康与福利计划的制定和 / 或审查提供支持。
4.1.5 次要标准
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火灾、停水停电、洪水、暴风雪、饲喂系统故障、运输车辆故障、疫病爆发等)保障动物福利,预案包括:
a. 为确保动物有充足的饲料和饮水将采取的措施;
b. 提供庇护场所的策略;
c. 疫病爆发时评估和治疗动物的策略;以及
d. 必要时,为确保动物福利不受不利影响,将如何安排动物的转移、出售或人道安乐死。
意图与说明:
需存在一份书面应急预案,涵盖本标准中列出的各项要点,并适用于该组织(即对发生风险较高的情况,应给予更详细的应对措施)。
对于公有农场主群体,书面应急预案可在群体层面制定。
用户手册中将提供该预案的建议模板。
4.1.8 主要标准
当寄生虫感染风险无法通过管理措施解决时,应对动物进行预防性治疗。
意图与说明:
根据本标准,仅在管理措施无法解决风险时,才可进行预防性治疗。因此,按照固定日期或间隔定期给动物驱虫的做法是不可接受的。
对于特定寄生虫,若有行业预测可依据气候情况(例如细颈线虫)指导养殖户预期的感染高峰水平,或在生产周期的特定阶段(例如怀孕后期的母畜对体内寄生虫的抵抗力常会暂时下降,在分娩前进行预防性治疗,可减少其排出可能感染幼崽的寄生虫卵),进行预防性治疗是合理的。
本标准中,“治疗” 不包括割皮防蝇法和其他破伤性的身体改造措施。
4.1.10 主要标准
组织应定期进行动物福利检查,监测疾病、跛行、受伤或其他任何健康不佳的迹象。在适当情况下(例如极端天气事件、分娩期、蝇蛆病爆发等),应增加检查频率。
意图与说明:
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对动物进行足够频繁的检查,以避免其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检查频率应与养殖系统的规模和类型相适应。
当动物被圈养在舍内或围栏中时,饲养员应每天进行检查,查看牲畜状况和设备情况。对需要任何治疗的情况应做好记录。
当动物在广阔的牧场中时,对单个动物和群体的检查频率可能较低。期望组织每天有检查动物的常规流程,但不要求其每天查看认证场地内的每一片牧场或牧区,也不要求每天查看每一群或每一只动物。
如果农场中出现大量的受伤、发病和 / 或死亡情况,这可能表明检查频率不足。
用户手册中将包含关于检查频率的更详细指导说明。
4.1.11 关键标准
工作人员应具备处理动物的知识和能力,拥有并践行维护动物健康和福利所需的技能,能够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畜牧操作、实施安乐死和农场内屠宰。
意图与说明:
工作人员应熟悉所养殖动物的当前最佳动物福利实践方法,并能判断何时需要咨询兽医或其他专家。
负责进行动物处理、畜牧操作、安乐死和农场内屠宰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访谈时,应能描述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操作技术。
4.1.12 次要标准
所有与动物打交道的承包商在提供服务前,都应签署动物纤维承包商声明。
意图与说明:
用户手册中提供了承包商声明模板(可选择使用)。
由承包公司中对承包团队在农场工作负有责任的人员签署一份声明即可。无需承包团队的每个成员都签署声明。
对于为组织提供多项服务达一年的承包商,每年签署一份声明即可。
4.1.13 主要标准
作为组织健康与福利计划的一部分,应对动物的体况进行定期监测。
意图与说明:
定期监测要求每年至少对部分动物进行两次评估。理想情况下,农场应养成每次因其他管理任务聚集和处理动物时都进行体况评估的习惯。
4.1.14 主要标准
组织应拥有能够测量动物体况评分(BCS)的工作人员。
意图与说明:
工作人员应了解体况评分系统,并接受过基于身体特定部位(即这些部位的肌肉和脂肪覆盖情况)进行评估的培训。
用户手册中将包含体况评分指导说明和记录模板。
4.1.15 主要标准
如果体况评分测量结果表明动物营养不足,组织应采取适当措施使动物恢复健康,并记录这些行动。
意图与说明:
使用 1.0 至 5.0 的体况评分系统时,营养不足的评分为 2.0 或更低。
4.1.17 次要标准
动物身体上的污垢斑块覆盖面积不得超过 20%,液体污垢覆盖面积不得超过 30%。
意图与说明:
计算动物 “身体” 的污垢覆盖百分比时,不包括动物的头部、颈部以及膝盖或跗关节以下的腿部。
污垢斑块是堆积形成的、有一定厚度的泥污区域,表明动物长时间处于肮脏或泥泞的环境中。
应对动物群体进行目视评估,理想情况下距离每只动物几米之内进行观察。在广阔的牧场中,可能很难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动物,但圈养在围栏或舍内的动物弄脏身体的风险最高。
用户手册中将包含关于本标准的进一步指导说明。
4.1.18 关键标准
发现存在福利或健康问题的动物应及时得到治疗。
意图与说明:
“及时” 治疗是指在发现健康问题后尽快进行治疗。对于圈养的动物,可能在几分钟内,肯定在一小时内进行治疗;对于在牧场的动物,在治疗前需要先捕捉,可能还需要返回农场拿取设备并寻求其他工作人员的协助,可能在数小时内完成治疗。
4.1.19 主要标准
不得为了保持个别动物、畜群或禽群的市场销售资格而停止治疗。
意图与说明:
对于持有禁止使用某些药物的额外认证的组织,本标准最为相关。例如,一些肉类零售商项目禁止使用所有抗生素。
4.1.20 次要标准
需要从畜群或禽群中移出的生病或受伤动物,应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的治疗和康复空间。
意图与说明:
并非所有生病或受伤的动物都需要从畜群或禽群中移出进行护理或治疗,在畜群或禽群中治疗有时能使动物恢复得更快。
那些无法跟上畜群或禽群,和 / 或难以获取饲料和饮水的动物,可能需要被安置在病畜栏或类似的地方。
组织无需始终设有指定的病畜栏或类似区域,但如果组织没有指定区域,应能说明在需要时如何创建这样一个区域。
4.1.21 次要标准
当需要关于预防、治疗和 / 或避免寄生虫产生抗药性的策略的建议时,应向兽医或其他专业顾问寻求建议。
意图与说明:
本要求专门针对寄生虫对治疗产生或可能产生抗药性的挑战,某些地区的某些药物就出现了这种情况。
4.1.22 主要标准
进行药浴时,应遵循最佳实践指南,将对动物造成的压力降至最低,并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包括以下方面:
a. 动物应完全浸没在药浴液中,同时要小心确保其不会溺水;
b. 母畜和未断奶的幼崽应分开,以防止幼崽在药浴时被较大的动物困住;
c. 有开放性伤口的动物不应进行药浴,以将感染风险降至最低;
d. 动物潮湿、疲惫或口渴时不应进行药浴;
e. 药浴液应保持所需浓度,且不应被土壤或粪便过度污染,因为这可能导致药浴后动物跛行;以及
f. 通过确保工作人员佩戴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在通风良好的区域进行药浴,并设置挡水板和防护网,以减少动物进入药浴时溅到工作人员身上的水花,从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意图与说明:
理想情况下,应在早晨进行药浴,以便动物在天黑前有时间晾干,避免出现如肺炎等潜在并发症。
请注意,药浴后药浴残留可能会在动物身上留存数周,因此在此期间若需要处理这些动物,应使用防护装备。
4.1.23 主要标准
对动物健康的治疗应按照产品标签说明或兽医建议进行。
意图与说明:
组织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关于常用健康治疗方法使用的指导,或者接受访谈的负责治疗的工作人员应能描述他们如何评估剂量并正确使用产品。
4.1.24 次要标准
对于所有治疗,组织应详细记录:
a. 所施用的物质(产品)及治疗原因;
b. 动物或群体标识;
c. 接受治疗的动物数量;
d. 治疗日期;以及
e. 休药期。
意图与说明:
组织提供的记录应能证明满足本标准要求。
4.1.25 次要标准
因疾病或受伤而无法自行移动、需要治疗的动物,应以人道的方式进行转移(例如使用卡车、雪橇或手推车)。
意图与说明:
组织应对任何生病或受伤的动物进行评估:
如果一只动物在治疗后有康复的可能,但无法自行站起和行走,且需要转移才能接受治疗,那么应小心转移,避免造成任何进一步的疼痛或痛苦(例如根据动物的类型和大小,使用卡车、雪橇或手推车)。
治疗后没有康复可能的动物不应转移,应在原地实施安乐死。
4.1.26 次要标准
组织应记录动物的死亡和安乐死情况。
意图与说明:
组织提供的记录应能证明满足本标准要求。
记录应区分自然死亡(或发现死亡)的动物和被安乐死的动物,并注明死亡原因(若已知)。
4.1.27 次要标准
应对意外死亡和疾病爆发情况进行调查,并采取预防和补救措施。
意图与说明:
组织应了解常见疾病和 / 或其他可能导致疾病或死亡的风险。
如果死亡或疾病爆发情况超出正常预期,应进行调查,必要时寻求外部专家建议,并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
应记录所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及其结果。
4.1.28 次要标准
如果死亡率超过预期水平,应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意图与说明:
本标准未确定固定的 “预期死亡率水平”。
组织应记录其对动物总体死亡率和 / 或不同类型或年龄组动物死亡率的预期,如果死亡率超过这些限制,组织应证明其对原因进行了调查,并采取措施将死亡率降至预期水平。
组织应记录死亡率和因此采取的措施。
4.1.29 主要标准
农场中饲养的不在认证范围内的动物物种,也应得到人道对待。这些动物不应持续处于紧密禁锢状态,应根据其健康、安全和舒适的需要,获得营养、照料、合理的处理以及兽医护理。
意图与说明:
审核员无需对场地内所有非认证物种的福利进行全面审核,但在审核认证物种时,如果发现对其他物种管理和福利的担忧,本标准即适用。
其他物种可能包括工作动物、护卫动物和 / 或认证场地内的其他家畜物种。
紧密禁锢是指动物没有自由活动的空间,无法站立、躺下、四处走动和 / 或远离其他动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