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S认证辅导-山羊击晕及屠宰操作概览之关键步骤与合规要点

发布时间: 2025-01-10
文章来源:
阅读人数: 65

S5. 击晕及屠宰方法
S5.1动物应采用能使其立即失去意识且该无意识状态持续至死亡的方法进行击晕。适用于山羊的可接受方法如下:
a. 仅头部电击晕法
b. 头部 / 心脏电击晕法
c. 穿透式击昏枪
d. 枪械
S5.2击晕或屠宰设备应根据动物种类以及所使用的方法正确放置。
S5.3如果采用电击晕法,应达到至少 1.00 安培的电流。电击晕设备应配备能显示电流的仪表和 / 或故障保护系统,当电流低于可接受水平时,不允许使用该设备。
S5.4如果采用电击晕法,电极应放置在能跨越动物大脑的位置。
S5.5如果使用击昏枪或枪械,应使用适合山羊的正确弹药筒或推进剂。
S5.6除非山羊已先被有效击晕,否则不得对其进行束缚和 / 或吊起。
S5.7如果动物出现任何有意识的迹象,应立即再次进行击晕。如果首次击晕未成功,在对该动物有效再次击晕后,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以及实施击晕的人员是否按照标准操作程序(SOP)放置和使用设备,然后再尝试对下一只动物进行击晕。
S5.8在放血前,应检查动物以确保其已无知觉。
击晕无效和 / 或恢复知觉的迹象包括:触碰时有角膜反射、肋骨有节奏地至少起伏两次的呼吸、自发眨眼、发声以及挂在横杆上的动物出现扶正反射。
S5.9山羊在击晕后应尽快放血。
S5.9.1仅头部电击晕的山羊应在击晕后 15 秒内放血。
动物可能会从仅头部电击晕中恢复过来。为确保电击晕导致的无意识状态能持续到死亡,动物应在有效击晕后尽快且在 15 秒内进行放血。
S5.9.2采用头部 / 心脏电击晕法、击昏枪击晕法或枪械射击法击晕的山羊应在击晕后 60 秒内放血。
上述方法如果操作正确应当会导致动物死亡,但仍需及时放血以确保动物没有恢复意识的可能性。
S5.10放血创口应切断颈部的主要血管,以便能快速失血,从而使无意识状态持续到死亡时刻。
S5.11在山羊死亡得到确认之前,不得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S5.12不得在其他动物的视线范围内宰杀山羊。

上一章: RWS认证咨询-山羊屠宰前处理细则之动物福利保障与环境要求
下一章: RWS认证辅导-从基础概念到行业推动的多维度剖析
P
热门项目
opular Item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