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认证咨询-CCS认证深度剖析之C部分培训与物料平衡关键要点全解
C2. 培训
C2.1 组织应为可能会对标准的实施造成影响的所有责任人保持并传达明确界定的角色与责任。
C2.2 受到标准影响的各程序的负责人员应接受有关标准实施的适当和定期的培训,并应保持书面培训记录。
所有负责实际持有的声明材料或满足 CCS 准则的工作人员至少宜知道本标准以及组织的认证/认证申请。
若一名工作人员已通过遵循组织的正常操作程序满足了适用的准则,则不要求进行专门的 CCS 准则培训,即使这些程序未直接引述 CCS 或适用的标准。在此情况下,宜提供工作人员关于正常操作程序的培训记录。
C3. 物料平衡
预期结果:组织出售的认证产品数量不超过其可用的 CCS 投入物所能生产的数量。
C3.1 组织应维持一个系统,随时控制并量化其所声明的投入和产出的材料数量。
期望在场所这个层面上维持物料平衡。
C3.2 组织应保持:
C3.2.1 购买、出售、接收或交付的所有声明材料的说明、数量、原产地和/或目的地之完整和最新的记录;
C3.2.2 任何来料声明材料的交易证书;以及
C3.2.3 所执行的物料平衡计算。
C3.3 组织应对每批产品进行持续的物料平衡计算,以便确保所购买、库存和出售的每种声明材料的数量平衡。
物料平衡计算的目的是确保在计入生产损耗后,场所内已获认证的产出总量不超过可用的认证投入物(根据交易证书)。为了维持完整的产销监管链,需要详细的记录或系统来确定在给定产出产品的生产中使用了哪些投入物。
C3.4 物料平衡计算应基于材料的标准重量,除非最终产品为投入物。当投入物为最终产品时允许使用物品数目。
C3.5 组织应明确指出用于物料平衡和含量声明的等式,包括等式所应用的示例。
组织宜在审核之前将公式与物料平衡计算的示例提交给认证机构。推荐已获认证的场所按照工艺类别、产品类别和特定产品对其公式与物料平衡示例进行持续追踪。
参见 C3.3 准则指导中的简单物料平衡的示例。
下方提供了一些在混合或混纺的情况下计算声明材料含量的示例,以及在混合或混纺材料具有不同的加工耗损率时如何调整公式的示例。这些计算基于 C3.3 中的简单物料平衡计算,但包含计算声明材料含量的额外步骤。
通常当产品成分中的各种材料的加工损耗率相同时,能够使用每种材料的输入重量来计算含量百分比。当各种材料的加工损耗率不同时,宜先分别计算产出重量,然后再用产出重量来计算声明材料含量。
因为这些示例较为复杂,所以使用下列字母来代表等式中的元素:
A = 总投入重量 (kg)
A1 = 投入的声明材料重量 (kg)
A2 = 投入的非声明材料重量 (kg)
B = 加工损耗 (%)
B1 = 材料 A1 的加工损耗 (%)
B2 = 材料 A2 的加工损耗 (%)
C = 总产出重量 (kg)
C1 = 产出的声明材料重量 (kg)
C2 = 产出的非声明材料重量 (kg)
D = 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
示例 1:所有投入材料具有相同的加工损耗率
• 加工步骤:染色与整理
• 总投入重量 (A): 300 kg 布料
o 100 kg声明材料 (A1)
o 200 kg非声明材料 (A2)
• 加工损耗 (B): 10%(假设两种材料的损耗率相同)
物料平衡公式:
总投入重量 – 加工损耗 = 总产出重量
(A) –B (A) = C
(100 kg + 200 kg) –10% (100 kg + 200 kg) = 270 kg
计算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当声明材料与非声明材料的加工损耗率相同时,则使用投入重量来计算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声明材料投入重量 / 总投入重量 = 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A1 / A = D
100 kg / (100 kg + 200 kg) = 0.33(转换成 33%声明材料含量)
示例 2: 每种材料具有不同的加工损耗率
• 加工步骤:染色与整理
• 总投入重量 (A): 200 kg布料
o 100 kg声明材料 (A1)
o 100 kg非声明材料 (A1)
• 加工损耗:在本示例中,我们假设材料A1和材料A2的加工损耗率不同 :
o B1 = 10%
o B2 = 20%
在本示例中,因投入材料的加工损耗率不同,在计算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之前先计算每种材料的产出重量。
物料平衡公式:
投入材料重量 – 加工损耗 = 产出材料重量
材料 A1(声明材料):
(A1) –B1 (A1) = C1
(100 kg) –10% (100 kg) = 90 kg
材料 A2:
(A2)–B2 (A2) = C2
(100 kg)–20% (100 kg) = 80 kg
每种产出材料重量相加得出产出材料的总重量。
C1 + C2 = C
90 kg + 80 kg = 170 kg
计算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与第一个示例相反,材料产出重量被用于计算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声明材料产出重量 / 总产出重量 = 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C1 / C = D
90 kg / 170 kg = 0.529(转换成 53%声明材料含量)
示例 3:产品中包括可能具备资格从含量计算中排除的部件
• 加工步骤:女装生产–连衣裙
• 总投入重量 (A): 200 kg涤纶面料,6 kg亮片(装饰)
o 100 kg已获认证的消费后循环再生涤纶面料 (A1)
o 100 kg非声明涤纶面料 (A2)
o 6 kg亮片(装饰)染料 (A3), 或可从含量计算中排除的材料
• 加工损耗(B): 本示例中为3%,假设材料A1与材料A2的加工损耗率相同计算亮片(装饰)的含量百分比:
使用示例 1 中的声明材料含量计算公式来计算添加物的产出百分比,以便确定材料是否具备从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中排除的资格。若亮片(装饰)的加工损耗率与其他材料不同,则使用示例 2 中的两个公式来明确亮片的百分比含量。
亮片(装饰)投入重量 / 总投入重量 = 亮片(装饰)含量百分比
A3 / A = 亮片(装饰)含量百分比
6 kg / (206 kg) = 0.029(转换成 3%声明材料含量)
含量低于 10%,因此具备从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中排除的资格(补充指导参见C3.3)。
计算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使用与示例 1 中相同的公式,从计算中排除亮片(装饰)。若各种材料的加工损耗率均不相同,则使用示例 2 中的公式。
声明材料的投入重量 / 总投入重量 = 声明材料含量百分比
A1 / A = D
100 kg / (200 kg) = 0.50(转换成 50%已获认证的 RCS PET)
若得出的结果相同,也可使用其他公式。这可包括数据库中内置的公式。只需添加其他材料选项,即可将其调整成用于产品含有两种以上部件或材料的公式。例如:
产品中或许含有 A1, A2, A3 和 A4 四种材料,而并非像以上示例中的面料中含有 A1和 A2 两种材料。
不要求在审核之前向审核员提交所有的含量计算,但宜提供认证范围内各加工步骤或产品类别的示例。
C3.6 组织应明确各加工步骤的预期损耗系数。若损耗系数不同,则应明确范围证书中所列出的所有产品以及所有加工步骤各自的损耗系数。组织应明确指出其用来确定损耗系数的依据。
所有加工损耗(损耗系数)均取决于工艺类别、产品类别、产品细节、原材料以及材料成分(包括声明材料与非声明材料)的组合。
要求已获认证的场所保留根据工艺和产品的损耗系数所作出的详细记录。Textile Exchange(可持续纺织促进会)已发布可有助于计算损耗系数的 2019 Fiber Conversion Methodology(参见 11-15 页)。
C3.7 进行物料平衡计算时应考虑库存量、废弃料、拒收货物以及已出售却未作出认证声明的声明材料。
C3.8 组织应至少每年对物料平衡进行一次评审,以便确保信息的正确性。应包括:
C3.8.1 对库存的任何声明材料进行实物盘点,包括投入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以及产出物;
若对分销场地进行全面实物盘点并不可行,则可使用周期盘点程序来满足该要求,
只要周期盘点程序是通过接受第三方审核来确认库存的准确性即可。
C3.8.2 将实际损耗系数与预期损耗系数进行对比。若与预期损耗系数的偏差超过 5%, 则应对此展开调查;
C3.8.3 考虑已出售却未作出认证声明的声明材料。
C3.8.4 将声明材料与非声明材料的生产与场所的生产能力进行比较;以及
C3.8.5 保持所评审的总量的记录。
C3.9 若组织使用的是不能实行产品批次区隔的持续生产方法,则可允许其使用替代性基准的物料平衡。参见CCS-105 Alternative Volume Reconciliation (V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