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全面解读应链要求之细则与关键要点全解析
A5 – 供应链要求
期望结果:
声称的再生材料从投入到最终产品应遵循完整且经过核实的产销监管链。
A5.1 生产要求的应用
参与全球回收标准(GRS)产品生产和贸易的组织需遵循全球回收标准认证。全球回收标准要求遵守《内容声明标准》的相关要求,其中 “声称材料” 应替换为 “全球回收标准材料(GRS Material)”。
A5.2 生产与贸易
除了《内容声明标准》的要求外,所有参与全球回收标准产品生产或贸易的组织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5.2a 进入供应链的所有再生材料都应有由经批准的认证机构(CB)颁发的有效交易证书(TC)。
A5.2b 在每个认证场所,每批次的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含量百分比都应分别记录,并记录在交易证书上。
指导说明:虽然全球回收标准的标签要求并未规定要分别标识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的数量(依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绿色指南》),但参与全球回收标准产品生产的公司往往无法知晓最终产品将如何标识,或者他们自己是否需要这些信息以供使用。
A5.2c 年营业额低于 10,000 美元的全球回收标准产品贸易商,以及仅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零售商,可免除认证义务;前提是他们不(重新)包装或(重新)标识全球回收标准产品。年营业额低于 10,000 美元的获豁免贸易商应在经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注册,一旦其年营业额超过 10,000 美元,或计划(重新)包装或(重新)标识全球回收标准产品,应立即通知认证机构。
指导说明:贸易商是指取得认证产品所有权的任何实体,无论其是否实际占有这些产品。
A5.2d 在再生材料和原生材料投入存在不同生产损耗率可能性的情况下,认证组织应通过针对每种材料的质量平衡公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以表明已进行相关计算来考量这些差异。
指导说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再生材料和原生材料投入的损耗百分比会非常接近,无需对质量平衡公式进行调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损耗率差异足以影响最终的成分声明,例如:
如果将再生棉作为投入材料,且其纤维长度短于原生纤维,那么在梳理过程中,被梳理掉的大部分较短纤维很可能是再生棉。这意味着产出产品中再生纤维的百分比会低于投入时的用量,对于低比例声明情况,这可能导致产品声明不准确。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应:
增加再生纤维的投入量,以弥补预期损耗(例如:使用 55 千克再生棉纤维和 45 千克原生棉纤维来生产含 50% 再生成分的纱线),或者
调整最终声称的含量,以反映产出产品中再生材料的实际含量。
A5.2e 全球回收标准产品的购买者有责任针对投入材料应遵循的特定标准或要求设定进一步的要求。这些额外要求与全球回收标准及其认证过程是相互独立的。
指导说明:购买者设定的任何额外要求不属于全球回收标准认证范畴。不过,在全球回收标准审核过程中对这些额外要求进行核查可能是有益的。所有此类安排将严格在购买者和认证机构之间进行。
有些品牌可能希望确定回收前的原始来源材料。这超出了全球回收标准认证的范围,但如果品牌提出要求,可添加到交易证书中。相关安排应通过认证机构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