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辅导-获认证企业在员工薪酬及保障生计工资相关方面的要求与责任
4.4.8 薪酬以及向保障生计工资的差距评估
4.4.8.1 所有员工在入职前,都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获取关于其就业条件(包括报酬、薪资以及法定社会福利)的书面且易懂的信息。
4.4.8.2 正常工作时间所支付的工资和薪金必须至少达到国家法定标准或行业工资标准(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无论如何,工资应始终足以满足基本需求,并能有一定的可自由支配金额。
4.4.8.3 如果某些工作(在家工作或在工作场所工作)按计件工资支付,其报酬金额必须与在获认证企业工作场所按小时计薪从事类似工作的员工所获报酬相当。如果不存在此类员工,获认证企业可将同一业务领域、同一地区其他企业的报酬作为参考标准。此外,此类计件工资无论如何都不得低于国家法定标准、协商工资或行业工资标准(以三者中较高者为准)。
4.4.8.4 报酬必须定期(至少每月一次)且及时支付。每次支付时,必须向员工告知该支付周期内报酬的详细情况。
4.4.8.5 员工必须以对其便利的方式直接以现金或转账到其银行账户的形式领取工资。如有可能,应尽力优先以数字化方式支付工资。任何工资的数字化支付都必须在法律法规或工资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及范围内进行。
4.4.8.6 在雇佣期或培训期结束时将报酬扣留以作为一次性支付的做法是不允许的。
4.4.8.7 任何工资扣除都必须在法律法规或工资协议(以能提供更大保护者为准)所规定的条件及范围内进行。在进行扣除的情况下,必须事先向员工告知扣除原因的相关信息。
4.4.8.8 加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工资加成或根据工资谈判结果(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来支付。加班工资加成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 1.25 倍。如果当地规定允许,也可以提供调休作为加班补偿。
4.4.8.9 获认证的企业必须计算出其各自所在地保障生计的工资数额。此外,获认证的企业必须将保障生计的工资数额与实际支付的报酬进行对比,并计算出其员工的工资差距。
4.4.8.10 获认证的企业必须制定一份缩小工资差距以及向其员工支付保障生计工资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