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S认证辅导-关于动物处理与运输标准的反馈意见及纺织交易所回应
处理与运输
关于动物处理和运输明确责任的反馈:
在相关标准中,运输在一个单独的附件里,仅适用于认证组织管理运输的情况。相比之下,《材料问题标准》将运输标准纳入了主要标准,适用于羽绒生产的各个方面。然而,对于动物纤维,标准分为两个主题:适用于所有认证场所的处理与运输(主题 4.8);仅当认证组织控制动物移动时适用的处理与运输(主题 4.9)。几位评审人员对审核运输要求提出了担忧,特别是在养殖户通过代理销售牲畜的情况下,代理安排与买家的销售并组织运输。他们质疑当来自认证农场的动物被运输时,审核这些代理及其承包商是否可行。
纺织交易所回应:
如上述问题所述,有两个涉及运输的主题。主题 4.8 适用于所有认证组织,涵盖所有农场无论是否安排运输都能管理的主题。第 4.9 节仅当认证农场负责运输时适用。评审人员在主题 4.9 下提出的关于可审核性的担忧,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当第三方安排运输或运输不在认证组织控制范围内时,该部分不适用。
我们收到了关于适用于所有认证场所的处理与运输(主题 4.8)的反馈:
有一项新的标准与动物福利的五大领域模型中为动物带来积极结果相一致。在第一版草案中,要求从动物幼年起就进行积极的处理,而在第二版草案中,根据评审人员的意见修改为自信的处理。评审人员仍然担心在审核过程中如何评估这一标准。
纺织交易所回应:
关于积极处理的结果无法审核的评论,在绵羊和山羊的动物福利指标中有对此的结果评估(接近测试)。我们认识到对于在广阔牧场的动物来说这不容易评估,但当动物在围栏或院子里时可以评估。
a. 除了结果,在动物初次与人接触时确保幼龄动物得到细心对待的做法也可以审核。可以询问认证组织他们如何管理幼龄动物以及采取了哪些特殊措施来确保动物与人的初次接触是积极的。例如,一些养殖户不允许大声喊叫、吹口哨或使用狗,以形成更积极的处理方法。意图和说明已更新,以提供关于这一标准期望的更多细节。
一位评审人员希望将需要安乐死的动物添加到与处理有特殊需求动物相关的标准中,并特别要求此类动物不应被移动。还有人要求将妊娠后期的动物定义为已怀孕 40% 或更多的动物。
纺织交易所回应:
在处理有特殊需求动物的标准中,未添加要求说明需要安乐死的动物不得移动的内容,因为这已在专门针对安乐死的标准(4.1.25)中涵盖。
a. 一位评审人员偏好的 “怀孕后期” 定义与本标准使用的定义不同。动物纤维行业(以及本标准)使用怀孕三分之二(即绵羊和山羊怀孕 100 天或更多)的定义。
在第一版和第二版草案中,有一项特定标准要求动物不应暴露于可能导致恐惧或压力的突然或大声噪音中。评审人员担心在实践中如何审核这一点,例如,牧羊犬的叫声是否应被视为有压力的噪音。
纺织交易所回应:
消除可能给动物造成压力的噪音,如狗叫声,并非本意,但将噪音视为良好处理的一部分很重要。这一标准已被纳入标准 4.8.7 的扩展意图和判定中,该标准描述了不依赖身体接触移动动物的方法。这一改变也解决了关于如何审核处理时噪音水平的担忧。
评审人员对电棒的使用提出了疑问,特别要求在屠宰时处理动物禁止使用电棒。还提出了关于在相关标准中目前如何审核这一标准的其他问题。一些审核员对拥有电棒的农场给出了不符合项,即使这些电棒仅用于非认证动物(例如,用于羊毛认证农场中也存在的牛)。
纺织交易所回应:
屠宰时已禁止使用电棒(见 4.11.15)。该评论可能源于对意图和说明的误读,其中指出除了屠宰时的电击晕设备外,不得对认证动物使用任何电击,电击晕设备是在死亡前诱导瞬间无意识的一种可接受方法。关于当前认证机构在应用现有相关标准对电棒的禁令时存在的混淆的评论已单独处理。关于这个话题的最后一点是,在一些地区使用电棒电击绵羊已经是非法的,但在应用该标准的所有地区并非如此,所以这一标准仍然是必要的。
一位评审人员评论说,应规定将动物分组运输的具体时间线,并且所有运输时长应与欧洲动物组织(Eurogroup for Animals)发布的运输白皮书一致。该文件中的最大运输时间比标准中定义的时间短得多。在运输过程中,同一位评审人员要求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关于运输期间饲料和水的指南纳入本标准。
纺织交易所回应:
该标准的意图和说明已经给出了关于期望的更多细节(即有足够时间形成稳定的等级制度),所以即使没有设定时间长度也可衡量,而且无论如何时间长度会根据情况而变化。
a. 同样,要求量化动物在装载运输前必须有水时的温暖条件是不可能的,因为情况和温度会因地区和农场而异,所以无法具体规定。
b. 关于根据欧洲动物组织白皮书设定运输标准和时长的要求,该白皮书提出对于一岁以下的纤维动物最大运输时长为四小时,对于其他动物为八小时。该白皮书可在此处找到。在欧洲这些运输时长都难以实现,在认证所涉及的更大的国家和地区则更不可能实现。要求这些运输限制将显著减少本认证所涵盖的农场数量,可能导致一些国家无法参与。
c. 还有人要求遵循欧洲食品安全局关于运输期间饲料和饮水的指南。对欧洲食品安全局的这一引用表明,没有关于绵羊在运输阶段成功喂食的书面研究。这一标准也旨在考虑长途旅行中任何休息站的饲料和水,不清楚这位评审人员提及欧洲食品安全局的评论是否适用于那种饲料和饮水情况。因此未做更改。
关于可能和不可以运输的动物类型,一位评审人员要求与欧洲动物组织发布的运输白皮书保持一致,特别是关于不可以运输的动物。他们还要求修改对怀孕动物运输的限制,以便怀孕超过 40% 的动物不被运输。
纺织交易所回应:
欧洲动物组织白皮书引用了关于运输妊娠后期动物的研究。该研究支持在怀孕 80% 后不移动怀孕动物,而不是 40%。此外,这个特定主题涉及列为啮齿动物、兔子、雪貂、狗、猫、非人灵长类动物、小型猪和两栖动物的实验动物。这似乎不是禁止绵羊、山羊和羊驼在怀孕 40% 或更多时运输的充分理由。欧洲动物组织没有提供参考来支持其论点,即在前八周内分娩的动物永远不应被移动。
a. 对于水禽,标准中描述不适合运输的动物的标准已经按照评审人员的要求与欧洲动物组织保持一致。
一些评审人员对禁止出口活体动物用于屠宰的临界水平提出质疑,并要求重新考虑这一要求,因为一些东方国家出于宗教原因购买运用于屠宰的动物。
纺织交易所回应:
据了解一些国家在本国购买活体动物用于屠宰。这正是这一标准试图解决的问题,因此不做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