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声环境影响评价之关于预测基础数据规范与要求

发布时间: 2022-07-01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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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预测基础数据规范与要求

8.3.1 声源数据建设项目的声源资料主要包括:声源种类、数量、空间位置、声级、发声持续时间和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作用时间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标明噪声源数据的来源。工业企业等建设项目声源置于室内时,应给出建筑物门、窗、墙等围护结构的隔声量和室内平均吸声系数等参数。

8.3.2 环境数据影响声波传播的各类参数应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取得,各类数据如下:

a) 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年平均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大气压强;

b) 声源和预测点间的地形、高差;

c) 声源和预测点间障碍物(如建筑物、围墙等)的几何参数;

d) 声源和预测点间树林、灌木等的分布情况以及地面覆盖情况(如草地、水面、水泥地面、土质地面等)。

8.4 预测方法声环境影响可采用参数模型、经验模型、半经验模型进行预测,也可采用比例预测法、类比预测法进行预测。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型见附录A 和附录B。一般应按照附录A和附录B给出的预测方法进行预测,如采用其他预测模型,须注明来源并对所用的预测模型进行验证,并说明验证结果。

8.5 预测和评价内容

8.5.1 预测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

8.5.2 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贡献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

8.5.3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等建设项目,还需预测列车通过时段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等效连续A声级(Aeq TpL,)、单架航空器通过时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最大A声级(LAmax)。

8.5.4 一级评价应绘制运行期代表性评价水平年噪声贡献值等声级线图,二级评价根据需要绘制等声级线图。

8.5.5 对工程设计文件给出的代表性评价水平年噪声级可能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应分别预测。

8.5.6 典型建设项目噪声影响预测要求可参照附录C。

8.6 预测评价结果图表要求

8.6.1 列表给出建设项目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贡献值和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背景噪声值、噪声贡献值、噪声预测值、超标和达标情况等。分析超标原因,明确引起超标的主要声源。机场项目还应给出评价范围内不同声级范围覆盖下的面积。

8.6.2 判定为一级评价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应给出等声级线图;判定为一级评价的地面交通建设项目应结合现有或规划保护目标给出典型路段的噪声贡献值等声级线图;工业企业和地面交通建设项目预测评价结果图制图比例尺一般不应小于工程设计文件对其相关图件要求的比例尺;机场项目应给出飞机噪声等声级线图及超标声环境保护目标与等声级线关系局部放大图,飞机噪声等声级线图比例尺应和环境现状评价图一致,局部放大图底图应采用近3年内空间分辨率一般不低于1.5 m的卫星影像或航拍图,比例尺不应小于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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