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声环境影响评价之现状调查及一、二、三级评价

发布时间: 2022-07-01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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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声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7.1 一、二级评价

7.1.1 调查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地理位置、行政区划、所在声环境功能区、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内人口分布情况、与建设项目的空间位置关系、建筑情况等。

7.1.2 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需要现场监测,其余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可通过类比或现场监测结合模型计算给出。

7.1.3 调查评价范围内有明显影响的现状声源的名称、类型、数量、位置、源强等。评价范围内现状声源源强调查应采用现场监测法或收集资料法确定。分析现状声源的构成及其影响,对现状调查结果进行评价。7.2 三级评价

7.2.1 调查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名称、地理位置、行政区划、所在声环境功能区、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内人口分布情况、与建设项目的空间位置关系、建筑情况等。

7.2.2 对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可利用已有的监测资料,无监测资料时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现场监测,并分析现状声源的构成。

7.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方法现状调查方法包括:现场监测法、现场监测结合模型计算法、收集资料法。调查时,应根据评价等级的要求和现状噪声源情况,确定需采用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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