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辅导|关于认证原则之-申请认证回收含量及标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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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GRS 认证的原则

A3.1    范围
A3.1a  本标准适用于回收含量达到 20%或更多的产品。某些例外可能适用,请查阅纺织品交易所评审和认证程序获取让步处理信息。
A3.1b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经过验证的回收材料,可适用于任何供应链。
A3.2    范围
A3.2a 本标准按照“含量声明标准”对回收材料的监管链进行了验证。
A3.2b 本标准包括面向消费者的标签;只有在最后一次企业对企业交易中已被卖方认证的产品才符合资格。
只有具有至少 50%回收含量的产品符合产品特定 GRS 标签。请参阅 GRS 标签使用和声明指南获取关于贴标的指南。。
A3.2c 该标准建立了处理 GRS 认证产品时的社会和环境原则标准。
A3.2d 本标准限制了加工 GRS 产品时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但不涉及回收材料中存在的化学物质或最终 GRS 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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