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TS认证咨询-聚焦GRTS 4.4获证实体人权责任与风险管控解析
发布时间: 2026-04-09
文章来源: GOTS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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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RTS Section 4.4相关条款及解读
注:本节解读与GOTS相关解读一致。
GRTS SECTION 4.4.1
GRTS Section 4.4.1.3
“获证实体应尊重人权。获证实体应避免通过其活动造成、促成、索取、鼓励或支持人权滥用。此外,获证实体应处理其负责或参与的任何不利人权影响或相关风险。”
解读
• 在所有情况下,无论获证实体所在国家、具体背景和/或运营性质如何,获证实体均承诺并必须尊重人权。特别是GRTS人权与社会标准中规定和适用的人权;但获证实体也必须了解并牢记以下国际文书,以避免滥用人权。
• 这包括《国际人权宪章》中体现的、具有普遍性的国际公认人权。
• 《国际人权宪章》包括:a. 《世界人权宣言》;b.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c.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两项任择议定书。
• 获证实体应遵守《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参考资料
a. 联合国大会,《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12月10日;b. 联合国大会,《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12月16日;c. 联合国大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12月16日;d. 联合国大会,《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条约汇编第1577卷(1990年),第28(1)条及以下条款、第32条;e. 《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2011年),尤其参见第13-26页及以下内容。
• 获证实体应遵循相关经合组织(OECD)指南,包括《经合组织跨国企业指南》和《经合组织服装和鞋类行业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
参考资料
a. 经合组织(2023年),《经合组织跨国企业负责任商业行为指南》;b. 经合组织(2018年),《经合组织服装和鞋类行业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
• 获证实体应尊重并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的、被公认为国际最低标准的基本劳工权利,具体见《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为确保GRTS人权与社会标准的妥善实施,应遵守相应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书。

参考资料
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
强迫劳动
C029——《强迫劳动公约》(1930年,第29号);C105——《废除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第105号);P029——《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2014年议定书》。
童工
C090——《未成年人夜间工作(工业)公约(修订本)》(1948年,第90号);C138——《最低年龄公约》(1973年,第138号);C182——《最恶劣形式童工公约》(1999年,第182号);R190——《最恶劣形式童工建议书》(1999年,第190号)。
歧视与骚扰
C100——《同酬公约》(1951年,第100号);C111——《歧视(就业及职业)公约》(1958年,第111号);C190——《暴力和骚扰公约》(2019年,第190号)。
性别平等
C111——《歧视(就业及职业)公约》(1958年,第111号);C100——《同酬公约》(1951年,第100号);C156——《有家庭责任的工人公约》(1981年,第156号);C183——《保护生育公约》(2000年,第183号)。
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
C087——《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公约》(1948年,第87号);C098——《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1949年,第98号);C135——《工人代表公约》(1971年,第135号);C154——《集体谈判公约》(1981年,第154号)。
职业健康与安全(OHS)
R097——《保护工人健康建议书》(1953年,第97号);C121——《工伤津贴公约》(1964年,第121号);C120——《卫生(商业和办公室)公约》(1964年,第120号);C148——《工作环境(空气污染、噪音和振动)公约》(1977年,第148号);C155——《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1981年,第155号);R164——《职业安全和卫生建议书》(1981年,第164号);C170——《化学品公约》(1990年,第170号);C174——《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公约》(1993年,第174号);R181——《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建议书》(1993年,第181号);C187——《职业安全和卫生促进框架公约》(2006年,第187号);R205——《和平与韧性就业和体面工作建议书》(2017年,第205号)。

薪酬及生活工资差距评估
C095——《保护工资公约》(1949年,第95号);C131——《确定最低工资公约》(1970年,第131号);R085——《保护工资建议书》(1949年,第85号)。
工作时间
C001——《工作时间(工业)公约》(1919年,第1号);C014——《每周休息(工业)公约》(1921年,第14号);C030——《工作时间(商业和办公室)公约》(1930年,第30号);C106——《每周休息(商业和办公室)公约》(1957年,第106号)。
禁止不稳定就业
C158——《终止雇佣公约》(1982年,第158号);C175——《非全日制工作公约》(1994年,第175号);C177——《家庭工作公约》(1996年,第177号);C181——《私营就业机构公约》(1997年,第181号)。
移民工人
C097——《移民就业公约(修订本)》(1949年,第97号);C143——《移民工人(补充规定)公约》(1975年,第143号)。
• 上述公约和建议书可在国际劳工组织(ILO)官方网站查阅。
• 处理不利人权影响或相关风险,需采取充分措施进行预防、缓解,并在适当情况下进行补救。
• 即使获证实体未促成此类不利人权影响或相关风险,只要这些影响或风险通过其业务关系与其运营、产品或服务直接相关,获证实体就必须对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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