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认证咨询-C2CPII材料健康认证VOC证明全攻略:方案适配与标准详解
发布时间: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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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2CPII(从摇篮到摇篮产品创新研究所)材料健康认证体系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管控是核心考核指标之一,不同成就等级(白银级、黄金级、白金级)对应差异化的VOC排放证明要求。本文系统梳理各等级下低VOC、极低至无VOC排放的具体证明标准、适用方案、测试要求及相关参考依据,规范标准引用格式、明确各类产品适配要求,确保内容权威、逻辑清晰、实操性强,为企业开展材料健康认证、落实VOC排放管控、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全面、精准的权威指导。
一、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证明(适配材料健康白银级要求)
为满足C2CPII材料健康类别白银级成就等级要求,企业必须提供低VOC排放证明,可选择以下任意一项方案或等效证明材料,所有方案均需严格遵循对应标准的测试要求与排放限值,确保证明材料合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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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EAM GN22标准相关方案:采用被认定符合最新版本《BREEAM 关于建筑产品VOC排放信用的指导说明 GN22》表2中“一般水平标准”的方案;额外要求,在通风测试舱存放28天或更短时间后,甲醛排放量必须≤10μg/m³。【参考依据:GN22:《BREEAM 认可的建筑产品排放方案》,表2,2016年10月2.1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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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EAM国际新建建筑2016标准相关要求:遵循《BREEAM 国际新建建筑 2016 技术标准》中的“一般水平”排放限值和测试要求;额外要求,在通风测试舱存放28天或更短时间后,甲醛排放量必须≤10μg/m³。【参考依据:《BREEAM 国际新建建筑 2016 技术标准》,“Hea 02 室内空气质量”,表17:“按产品类型划分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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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 v4及以上版本低排放材料认证认可方案:采用被LEED v4或更高版本EQ信用低排放材料认可的认证和标签;需注意,必须满足各自项目所补充的任何附加要求。【参考依据:《LEED v4 EQ 信用低排放材料第三方认证和标签 - 2017年6月或更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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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 v4/4.1一般排放评估(选项1):依据LEED v4或LEED v4.1一般排放评估选项1,符合加州公共卫生部(CDPH)标准方法v1.1或更高版本;同时需包含对暴露场景的说明,以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范围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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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 v4/4.1一般排放评估(选项2):依据LEED v4或LEED v4.1一般排放评估选项2,符合德国建筑产品健康评估委员会(AgBB)2015年或更新版本要求;额外要求,甲醛排放量≤10µg/m³;若符合LEED v4.1要求,必须披露TVOC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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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NB系统2018相关方案及标签(含黄金级适配要求):遵循《DGNB 系统 2018》“ENV 1.2 本地和环境影响”附录1标准矩阵中列出的方案和标签,具体产品适配要求如下(该方案同时满足下文黄金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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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地板覆盖物(第6行):符合任何质量水平,且需证明在通风测试舱存放28天或更短时间后甲醛含量≤10µ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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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和地板覆盖物下的底漆、预涂层、填充剂和胶粘剂(第8行):符合质量等级2、3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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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下的阻隔涂层、树脂找平层和密封剂(第9行):符合质量等级3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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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密封化合物的聚氨酯和硅烷改性聚合物(第11行):符合质量等级3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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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弹性地板覆盖物专项要求(含黄金级适配要求):符合德国蓝天使(RAL)UZ 120标准,且在通风测试舱存放28天或更短时间后甲醛含量≤10µg/m³(该要求同时满足下文黄金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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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木材专项要求:复合木材(不在家具或地板等成品中)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超低排放甲醛(ULEF)要求、无添加甲醛(NAF)要求;或按照EN 717或EN 16516测试,达到欧洲E1甲醛等级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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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专项要求(含黄金级适配要求):符合美国办公家具制造商协会(ANSI/BIFMA)e3-2014或更高版本《家具可持续性标准》第7.6.2节或7.6.3节要求(该要求同时满足下文黄金级要求)。
二、极低至无VOC排放证明(适配材料健康黄金级、白金级要求)
为满足C2CPII材料健康类别黄金级和白金级成就等级要求,企业必须提供极低至无VOC排放证明,可选择以下任意一项方案或等效证明材料,各项方案均需严格恪守对应标准的排放限值、测试周期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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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EAM GN22标准示范水平方案:采用被认定符合最新版本《BREEAM 关于建筑产品VOC排放信用的指导说明 GN22》表2中“示范水平标准”的方案。【参考依据:GN22:《BREEAM 认可的建筑产品排放方案》,表2,2016年10月2.1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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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EAM国际新建建筑示范水平要求:遵循《BREEAM 国际新建建筑 2016 或更高版本技术标准》中的“示范水平”排放限值和测试要求。【参考依据:《BREEAM 国际新建建筑 2016 或更高版本技术标准》,“Hea 02 室内空气质量”,表18:“按产品类型划分的示范水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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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 v4/4.1一般排放评估(选项1):依据LEED v4或LEED v4.1一般排放评估选项1,符合加州公共卫生部(CDPH)标准方法v1.1或更高版本;额外要求,在通风测试舱存放不超过14天,或经过不超过10天的调节并在通风测试舱存放4天之后,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排放量不高于0.5mg/m³(500µ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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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 v4/4.1一般排放评估(选项2):依据LEED v4或LEED v4.1一般排放评估选项2,符合德国建筑产品健康评估委员会(AgBB)2015年或更新版本要求;额外要求,甲醛排放量≤10µg/m³,且在通风测试舱存放不超过28天之后,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排放量≤0.3mg/m³(300µ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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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NB系统2018相关方案及标签:遵循《DGNB 系统 2018》“ENV 1.2 本地和环境影响”附录1标准矩阵中列出的方案和标签,具体产品适配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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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地板覆盖物(第6行):符合任何质量水平,且证明在通风测试舱存放28天或更短时间后甲醛含量≤10µ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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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和地板覆盖物下的底漆、预涂层、填充剂和胶粘剂(第8行):符合质量等级2、3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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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下的阻隔涂层、树脂找平层和密封剂(第8行):符合质量等级3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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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密封化合物的聚氨酯和硅烷改性聚合物(第11行):符合质量等级3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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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地板覆盖物:符合德国蓝天使(RAL)UZ 120标准,且在通风测试舱存放28天或更短时间后甲醛含量≤10µ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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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木材(不在家具或地板等成品中):符合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超低排放甲醛(ULEF)或无添加甲醛(NAF)要求,或按照EN 717或EN 16516测试达到欧洲E1甲醛等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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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符合美国办公家具制造商协会(ANSI/BIFMA)e3-2014或更高版本《家具可持续性标准》第7.6.2节或7.6.3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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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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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排放证明需与材料健康认证成就等级严格对应,白银级需提供低VOC排放证明,黄金级、白金级需提供极低至无VOC排放证明,不可交叉混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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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证明材料需严格遵循对应标准的参考版本、测试要求、排放限值,若标准有更新,需采用最新版本要求,确保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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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甲醛排放量、TVOC排放量的要求,需提供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测试条件、测试周期需与对应标准一致,报告需清晰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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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方案可同时适配多个成就等级(如DGNB部分产品方案、家具专项要求),企业可结合自身认证等级需求、产品类型,选择最优证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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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效证明材料需经C2CPII认可,企业在采用非明确列出的方案时,需提前向C2CPII提交等效性说明及相关证明,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有效排放证明。
四、总结
C2CPII材料健康认证中,VOC排放证明是分级考核的核心内容,白银级聚焦低VOC排放管控,黄金级、白金级强化为极低至无VOC排放要求,各等级均明确了可选择的证明方案、测试标准及排放限值。本文系统梳理各等级适配方案、产品专项要求及参考依据,规范证明材料的合规要点,补充实操注意事项,为企业落实VOC排放管控、准备认证所需证明材料、顺利通过C2CPII材料健康各等级认证提供权威、系统、可落地的指导,助力企业契合认证标准、提升产品材料健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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