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风险动态管理:定期审查、临时触发与信息持续更新
4.3 识别与评估不利影响(第二步)
4.3.1 界定获证实体运营及供应链中的损害风险范围
4.3.1.1 获证实体应开展充分的风险界定工作,识别自身运营及供应链中 “不符合 GOTS 标准的风险” 哪些最为重大。该界定工作是尽职调查流程的关键环节,为后续所有步骤奠定基础。严谨的风险界定评估需从整体视角出发,覆盖获证实体的运营及全供应链(从原材料生产,经制造、贸易环节,到最终消费者)。判定风险时,需综合考虑潜在不利影响的 “可能性” 与 “严重程度”。
4.3.1.2 行业与细分领域风险。风险界定需考察纺织行业整体层面(针对不同产品类型与地理区域)的普遍风险;但纺织行业下的细分领域(如原材料生产、纺纱、染色与后整理)可能面临行业整体未普遍存在的独特风险。若相关,这些细分领域的独特风险在界定过程中也需重点关注。界定的目标是识别并理解特定风险,以便在公司运营及供应链中更好地管理与缓解这些风险。上述 “行业风险” 包括 GOTS 人权与社会标准涵盖的内容,如童工、歧视、工资低于最低生活水平、过度工时等。此外,获证实体还需针对 GOTS 化学品投入标准、环境标准及治理标准开展风险界定工作。
4.3.1.3 产品相关风险。除行业层面的普遍风险外,风险界定还需考虑与 “获证实体生产或销售的特定材料、工艺或产品” 相关的风险。例如,棉花生产需占用大量土地与水资源,而传统棉花的问题尤为突出 —— 过度使用化肥与农药。
4.3.1.4 区域相关风险。由于获证实体运营或采购所在的国家 / 地区可能加剧某些风险,风险界定需分析相关国家或区域因素。治理薄弱、教育水平低、移民劳工比例高、非正式就业普遍等因素,均可能加剧供应链风险,在界定过程中需纳入考量。纺织行业常与诸多侵犯人权行为相关联,尤其是在纺织品制造集中的发展中国家。
4.3.1.5 采购与商业模式相关风险。风险界定还需考察与 “获证实体特定采购模式” 相关的风险。例如,从大量供应商采购、或从多个国家采购,可能会增加损害暴露风险(尤其结合获证实体的规模及尽职调查可用资源来看);严重依赖短期供应商关系,同样可能增加损害暴露风险 —— 这些因素会阻碍监督工作的开展,也会削弱解决问题所需的影响力。通过代理商间接采购(而非直接合作)、以及对这些中间商的筛选流程不完善,会带来额外挑战;供应链复杂且使用分包商,则会降低对人权风险的可见度。

4.3.1.6 风险界定需考虑 “获证实体商业模式的组成部分” 如何扩大供应链风险,包括获证实体在供应链中的自身定位。例如,产品线高度多元化的公司,比产品聚焦的公司面临的风险更具多样性;季节与款式更迭快的实体,会给供应商产能带来压力,可能诱发强迫劳动、过度工时、未经授权外包等违规行为;频繁的产品周期还可能导致获证实体的材料与资源使用量增加,进而扩大碳足迹、水足迹与废弃物足迹;公司的海外运营规模越大,可能面临的尽职调查挑战也越多。
4.3.1.7 风险分析、分类、优先级判定与记录。在全面界定潜在风险后,获证实体需基于对 “损害可能性” 与 “潜在严重程度” 的细致分析,客观判定自身运营及供应链中哪些风险最为重大。风险的 “可能性” 部分取决于具体背景:例如,从劳工法执行薄弱的国家采购,可能会使某些风险的发生概率升高。风险的 “严重程度” 则需考虑影响的潜在 “规模”“范围” 与 “不可挽回性”。公司应通过该优先级判定过程,明确高风险国家、高风险供应商与高风险材料。其中,影响的 “规模”“范围” 与 “不可挽回性” 定义如下:
规模:指不利影响的强度、程度或严重程度。示例:两家服装工厂均存在薪酬违规问题 —— 工厂 A 的工资差异较小,影响 10 名工人;工厂 B 的工资侵占问题普遍,影响 500 名工人,则工厂 B 的问题规模大于工厂 A。
范围:指不利影响的覆盖范围(包括地理区域范围与受影响利益相关方范围)。示例:湿加工设施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水温略高于 GOTS 或其他适用法规要求,仅影响一个水源,且未危害人类健康、生态系统,则影响范围有限;但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扩散至多个水源,影响多个城镇及居民、野生动物,则影响范围扩大。
不可挽回性:指 “将受影响方恢复到不利影响发生前同等状态” 的能力存在的限制。示例:某纺织厂使用禁用致癌染料,污染当地水源,导致居民出现健康问题、部分水生物种灭绝 —— 尽管工厂可停止使用该染料并尝试清理,但健康损害与物种损失具有不可逆性,无法完全恢复。
4.3.1.8 获证实体需通过报告、图表、风险矩阵或其他形式,记录风险界定工作 —— 记录内容需足够详细,完整呈现分析过程与结果。该记录是重要的档案资料,也是后续持续风险评估的基准。
4.3.1.9 若存在信息缺口,获证实体应主动咨询相关利益相关方、主题专家、多方利益相关方倡议组织及其他知情方,以拓宽视角、弥补盲区。获证实体应优先与 “最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或其代表)” 沟通,并与利益相关方共同确定对双方均有效的沟通方式。在识别与理解风险时,获证实体还应综合考虑劳工群体(包括工会)、非政府组织(NGO)、民间社会团体的观点与信息 —— 尤其针对强迫劳动、结社自由受侵犯等较难察觉的问题。
4.3.1.10 持续识别。风险界定并非静态的一次性活动,获证实体需按照自身设定的频率,定期审查风险界定评估结果 —— 定期审查可确保风险分析及时更新。获证实体至少需每年开展一次定期审查;此外,若发生特定触发事件(如进入新国家 / 推出新产品、收到投诉),还需开展临时审查。
4.3.1.11 获证实体需根据环境变化(从新出现的风险到利益相关方期望的演变),持续更新用于风险界定的信息。风险界定流程必须保持时效性与动态性,才能有效识别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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