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GRS/RCS不合格回收投入物的处理(范围证书缩减或撤销规则)
校准 168:不合格回收投入物 —— 丝绸纺纱废料
参考文件:GRS-201-V4.2/RCS-201-V2.2(GRS:全球回收标准;RCS:回收含量标准)
背景:“丝绸废料” 能否作为 “消费前材料” 获得 GRS/RCS 认证?
解读:丝绸长丝纺纱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通常会直接用于绢纺纱生产过程中重复使用,因此这类废料既不符合 “回收物” 的定义,也不属于 “消费前材料”,其重复使用的过程也不构成 “再生利用”。
仅有以下情况的废料可被认定为 “消费前材料”:即丝绸长丝或绢纺纱的 “硬纱废料”,且该废料的下一道加工工序需为 “再生处理”(例如机械粉碎),具体执行需遵循校准 148 的相关规定。
若认证机构此前已为 “不合格丝绸废料” 颁发范围证书,需按以下要求处理:
a) 该范围证书可由认证机构保留至有效期届满,无需提前撤销;
b) 认证机构必须通知客户,此类涉及不合格丝绸废料的产品,其范围证书到期后无法续期。
对于使用 “不符合回收物定义的投入物” 的申请,一律不可进行重新认证;且 2021 年 4 月 15 日之后颁发的范围证书,若包含不合格投入物,需立即缩减认证范围(排除不合格投入物),或直接撤销证书。
若认证机构不确定某回收投入物是否合格,或此前未对该类回收投入物进行过认证,在将其纳入 GRS 或 RCS 认证范围前,必须先向纺织品交易所咨询确认。若纺织品交易所或认可机构(AB)发现,认证机构未咨询便在此领域出现判定错误,相关范围证书需立即缩减范围或撤销。

校准 182:认证组织失格后的处理规则
参考文件:CCS-101-V3.1(B4)(CCS:监管链标准)
背景:若某公司被纺织品交易所禁止参与认证,或因美国政府对该公司(及相关产品、投入物)实施制裁,导致公司丧失认证资格,应如何处理?
解读:若此前已通过认证的组件、产品、货物或场所,被认定为 “受限对象” 进而丧失认证资格,认证机构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a) 立即通知纺织品交易所,并撤销该 “失格实体” 的所有相关范围证书;
b) 在纺织品交易所规定的时限内,停止所有与该失格实体相关的认证活动;
c) 若在范围证书有效期内,已为该失格实体的产品颁发过交易证书,需将 “实体失格” 及 “证书撤销” 的结果,通知所有相关买方;
d) 对于 “失格的一级加工商”:自失格之日起,不得再为其产品颁发新的交易证书;对于失格前已完成认证的产品,除非纺织品交易所明确要求 “立即认定为失格”,否则认证机构可继续将其视为 “已认证产品”;
e) 自组织失格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不得再为该组织的任何失格产品颁发交易证书。
注:本条款仅适用于 “非一级加工商” 的所有工序产出(具体可参考条款 d 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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