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S认证咨询-在出具交易证书前,认证机构须确保为卖方指定TE-ID
发布时间: 2025-09-12
文章来源: TE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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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特殊运输安排
当申报材料存储于非材料所有者所属的设施时,该设施应被视为仓储分包商,即使该设施同时是材料所有者的上游交易证书中的卖方或下游交易证书中的买方。若申报材料在未发生实际场所转移的情况下变更所有权,为出具交易证书之目的,该所有权变更日期可被认定为 “发货日期”(对应字段 tcShippingDate)。在材料无实际运输的情况下,法律所有权的变更以发票日期为准。
示例:
- 卖方将未加工羊毛出售给买方后,为买方存储该批羊毛 87 天,之后由买方安排提货并运输至自身设施。此情况下,交易证书的 “发货日期” 应与销售日期一致,且卖方在此期间(87 天)充当买方的羊毛仓储分包商。
- 某农场集团将未加工马海毛运输至某洗涤设施,该洗涤设施为其存储 56 天。56 天后,农场集团将该批马海毛出售给该洗涤设施。在出售前的 56 天内,洗涤设施充当分包商;为出具交易证书之目的,“发货日期” 为这 56 天期满之日。
- 某贸易商将未加工羊驼毛运输至某加工设施并存储 43 天,随后将该批羊驼毛出售给另一独立买方(非该加工设施),并委托该加工设施对羊驼毛进行加工,之后安排将加工后的羊驼毛运输至买方。此情况下,加工设施同时充当仓储与加工分包商;为出具交易证书之目的,“发货日期” 为羊驼毛从加工设施运至买方的日期。
- 某卖方出口纱线,并将其存储在某分包仓储设施 32 天,随后将纱线出售给某买方,该买方仍将纱线存储于同一仓储设施。此情况下,该仓储设施同时充当卖方与买方的分包商;为出具交易证书之目的,“发货日期” 为销售日期。
A11. 纺织品交易所标识(TE-ID)
纺织品交易所会为交易证书中提及的每一个设施(包括非获证买方)分配一个唯一标识,即 “纺织品交易所标识”(Textile Exchange-ID,简称 TE-ID)。关于 TE-ID 的更多信息,详见《ASR-103-V3.1 范围证书政策》。
在出具交易证书前,认证机构须确保为卖方指定 TE-ID;若买方已通过该标准认证,还须为买方及每位收货人指定 TE-ID。对于非获证买方、收货人与贸易商,若其已有 TE-ID,认证机构应在证书中注明。
注:纺织品交易所计划未来要求非获证买方、收货人与贸易商均提供 TE-ID,此类设施可申请注册 TE-ID。
B 部分 - 证书模板
B1. 通用内容
标题
文档标题须为 “交易证书(TC)”,不得使用其他术语(如 “产品证书”“出口证书”“检验证书” 等)。证书所适用的标准(对应字段 tcStandard)名称如下:
- B1.1.1 有机含量标准(OCS);
- B1.1.2 全球回收标准(GRS);
- B1.1.3 回收含量声明标准(RCS);
- B1.1.4 责任羽绒标准(RDS);
- B1.1.5 责任羊毛标准(RWS);
- B1.1.6 责任马海毛标准(RMS);
- B1.1.7 责任羊驼毛标准(RAS);
- B1.1.8 含量声明标准(CCS)(适用于经批准的、基于 CCS 的通用声明,如原产地声明);
- B1.1.9 若基于 CCS 对非纺织品交易所标准进行声明,填写该适用认证标准的名称。
交易证书编号
每份交易证书须包含由认证机构生成的唯一字母数字组合编号(对应字段 tcNo)。
- B1.2.1 交易证书编号须以纺织品交易所为该认证机构分配的唯一三位字符标识开头。各认证机构的指定授权代码格式为 “CB-”+ 该标识,但 “CB-” 不得包含在交易证书编号的开头。
- B1.2.2 交易证书编号不得包含任何可能泄露卖方身份的信息,包括卖方的 TE-ID。
内容由AI翻译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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