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S认证辅导-出具的GOTS输出交易证书方可作为OCS产品的合规投入材料
B 部分 —— 经认可的标准与审核
B1. 成分声明标准(CCS)
B1.1 目前,尚未有针对成分声明标准(CCS)的等效标准或等效审核获得认可。
B2. 有机成分标准(OCS)
B2.1 目前,尚未有针对有机成分标准(OCS)的等效审核获得认可。
B2.2 以下等效标准在满足额外要求的前提下,可作为 OCS 产品的合规投入材料标准:
B2.2.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V6.0 版本适用于所有材料(注:羊毛需额外满足 B2.4 条款的要求)。所有在 2022 年 12 月 1 日之前出具的 GOTS 交易证书所涵盖的材料,均可作为 OCS 产品的合规投入材料。
B2.2.2 满足以下标准时,GOTS V6.0 版本(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适用)及 GOTS V7.0 版本(自其生效日起适用)适用于所有材料(注:羊毛需额外满足 B2.4 条款的要求):
a. 采用纺织品交易所认可的提交方式(如在线表单、SFTP 文件传输协议),相关责任认证机构需向纺织品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
i. 该投入材料对应的 GOTS 交易证书数据,以及可追溯至源头农场投入材料交易证书的所有上游投入材料交易证书数据;
ii. V2.4 版本中已删除此条内容。
b. 若依据 B2.2.2.a 条款提交的文件及信息,无法使纺织品交易所识别出 GOTS 投入材料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场所、追溯至 OCS 一级加工商的产品溯源信息,以及一级加工商对应的源头农场交易证书,则纺织品交易所可要求相关场所或适用的认证机构提交补充信息。补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农场范围证书、从农场到一级加工商的交易证书、供应链交易证书、运输单据、发票、采购订单、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财务文件。
注:在本政策发布之日起,不接受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资料。通过在线提交表单提交资料后,系统将自动发送确认信息。资料提交仅用于审核目的,出具交易证书无需在自动确认之外另行获得批准。
注:除非纺织品交易所提出要求,否则认证机构无需收集 B2.2.2.b 条款要求的额外数据,且出具交易证书也无需提供该数据。
c. 一级加工商需符合 B2.2.4 条款的要求。
B2.2.3 V2.4 版本中已删除此条内容。
B2.2.4 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有机产品的一级加工商需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其出具的 GOTS 输出交易证书方可作为 OCS 产品的合规投入材料:
a. 除获得 GOTS 认证外,一级加工商还需通过同一认证机构依据《OCS-102-V3.0 有机成分标准认证程序》D2.2.1 条款开展的 OCS 认证。无论输出交易证书为 OCS 证书还是 GOTS 证书,一级加工商及其认证机构均需符合所有 OCS 准则,包括提交《OCS-504 有机成分标准转基因生物(GMO)政策数据报告》中所有有机投入材料的数据。
b. 一级加工商的 GOTS 认证需由以下认证机构出具:该机构在 2022 年 12 月 1 日当天已具备 GOTS 认证资质,且未获得 OCS 或 CCS 的认证授权。同时,该认证机构需与纺织品交易所签订协议,确保将可能包含在 GOTS 输出交易证书中的所有有机投入材料的必要数据提交至纺织品交易所。
B2.3 V2.4 版本中已删除此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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