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消费前与消费后再生成分的认证差异化要求

发布时间: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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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GRS认证原则

A3.1范围

A3.1a本标准适用于含有20%或更多再生成分的产品。可能会有一些例外,请参阅纺织品交换认证和认证程序以了解减损过程。
A3.1b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经过验证的再生材料,可适用于任何供应链。

指导意见:

认证机构应评估其声明的材料,以确保其符合A1 - 定义的再生材料。与消费后再生材料相比,更难以确定再生材料是否是消费前再生材料,或者仅仅是资源效率。
对于消费前回收材料索赔,认证机构应了解以下内容以做出决定:
生成材料的过程是什么?
在什么过程中材料现在被用作输入?
需要进行哪些重新处理才能使再生材料再次用作输入材料?

认证机构应根据回收材料的定义评估材料,以验证材料识别的准确性。
认证机构应使用以下指南来确定材料是否为再生材料,或仅仅是资源效率:
从原始制造过程中收集并回收到生成它的相同过程的回收材料不应被视为回收材料。
回收材料可以用于其他供应流,处理程度最小,不应被视为再生材料,因为它不会“从废物流中转移”。
示例:尼龙纺纱产生的副产品长期以来一直用于制造尼龙带扣。现在,随着对再生尼龙的需求增加,该材料现在正在重新熔化并用于制造尼龙纱线。这可能不被视为再生材料,因为它没有真正从废物流中转移。
检查生成回收材料的制造过程的废品率。如果废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则可能表明回收材料是故意生产的,因此不符合消费前回收材料的要求。
示例:纺纱厂的废料率不应低于50%。
如果审核员或认证机​​构不确定材料是否符合回收材料的资格,则应与Textile Exchange联系以确定。Textile Exchange将与行业专家协商,以便在困难情况下做出决策,并将记录过去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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