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S认证咨询-申请RDS认证B部分企业所需的注意事项
申请 RDS 认证 B 部分需要注意以下多方面的问题:
认证范围
适用环节:RDS 认证适用于水禽羽绒和羽毛材料从孵化场(拥有雏禽超 24 小时)、养殖场、屠宰场、羽绒或羽毛加工、最终产品组装到最后一次企业对企业交易卖方的所有供应链环节。要明确自身业务在供应链中的位置,确保覆盖所有相关环节。
种禽养殖场:若选择对种禽养殖场进行认证,所有种禽养殖场需符合 B4 养殖场认证要求,且在工业化鹅类供应链中,可能需对种禽养殖场进行一些监测。
材料限制:要确保材料来源于水禽,野生鸟类收集的材料以及再生羽绒无资格获得认证,且产品需含有至少 5% 的 RDS 材料(以羽绒或羽毛材料百分比计算)。
相关声明
产品特定标签标注
全程认证:产品直至最后一次企业对企业交易中的卖方都必须已获得认证,整个供应链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要严格把控。
材料认证:产品中的所有羽绒或羽毛材料均需通过 RDS 认证,不能有未经认证的材料混入。
图案文字:所有的图案和文字要符合 RDS - 301 RDS 标识使用和声明指南的要求,在设计标签等内容时,需提前对照指南进行检查。
设计批准:最终的图案设计要通过标签发布表格从授权认证机构获得批准,未经批准不能擅自使用相关标签。
主体资格:只有经认证的组织才能实际附上提及 RDS 的产品特定声明,如吊牌、缝制标签等,非认证组织不能进行此类操作。
一般性营销声明
认证状态:目前已获得 RDS 认证的组织可做一般性营销声明,要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及时进行证书更新等工作。
采购证明:购买已认证产品或含有认证材料产品的组织,需通过交易证书核实,要妥善保存交易证书等证明文件。
公开承诺:已对 RDS 做出公开承诺的组织也可声明,但要确保承诺的履行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声明规范:所有与 RDS 相关的声明都需符合 RDS 标识使用和声明指南的要求,无论是产品特定声明还是一般性声明,都要严格遵循指南规范。
种禽养殖场认证声明:对于自愿的种禽养殖场认证,虽无单独面向消费者的 RDS 标签或等级,但含有种禽养殖场认证羽绒的产品有资格获得额外声明,且种禽养殖场认证羽绒应在交易证书上明确标明为种禽养殖场认证(PFC)RDS,在涉及相关产品交易和声明时,要准确标注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