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S认证咨询-全面了解纺织品协议规范之从声明主体到用语细则全解
C 部分 - 基于协议的声明
纺织品交易所可在书面协议的背景下,批准与额外标准相关的声明。属于此类别的组织可能包括国际工作组的成员、认可机构、认证机构、数据中介机构,或为标准相关倡议提供资金支持的品牌。
C1. 一般准则 - 基于协议的声明
基于协议的声明仅应由与纺织品交易所签订书面协议(非证书类)的组织做出。
所有基于协议的声明都应附带相关标准标识,且标识使用应符合《TE - 302 标准标识使用规范》。
C1.3.1 当标识用于数字出版物时,网址可嵌入标识内。
基于协议的声明应与相关信息说明一同出现(见 D 部分 - 信息说明)。
C2. 允许用语 - 基于协议的声明
以下几类组织已与纺织品交易所确认达成协议。
国际工作组的成员
国际工作组的成员仅可使用以下用语:
C2.1.1 [我们是 / 组织名称是] 国际工作组的成员,负责 [标准名称] 的 [制定 / 修订] 工作。
认可机构
经授权的认可机构仅可使用以下用语:
C2.2.1 [我们是 / 组织名称是][标准名称(多个)] 的经授权认可机构。
认证机构
经认可的认证机构仅可使用以下用语:
C2.3.1 [我们是 / 组织名称是][标准名称(多个)] 的经认可认证机构。
C2.3.2 [我们是 / 组织名称是] 经认可可评估对 [标准名称(多个)] 的符合性。
与纺织品交易所签有许可协议并处于宽限期,但尚未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仅可使用以下用语:
C2.4.1 [我们是 / 组织名称是] 正在成为 [标准名称(多个)] 的经认可认证机构的过程中。
尚未与纺织品交易所签订许可协议的申请认证机构不得就纺织品交易所标准发表任何声明。
数据中介机构
数据中介机构在复制纺织品交易所网站上的任何标准相关数据之前,应与纺织品交易所签订书面协议或获得明确同意。
协议中将授予使用特定语言以及相关标识或图片的明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