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深度剖析GOTS附录之个人护理及食品接触纺织品标准细则
6 附录
6.1 纺织类个人护理产品的特定要求
本附录列出了纺织类个人护理产品的标准,这些标准与本标准的一般标准有所不同或在此基础上有所补充。若本附录未规定不同的要求,则适用一般的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要求。
重要提示:任何销售个人护理产品的实体都应了解并满足其产品在销售所在国家 / 地区适用的特定法律(卫生)要求。很可能某些特定个人护理产品的这些法律要求与 GOTS 设定的环境标准相冲突。因此,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这些产品不能获得 GOTS 认证和贴标。
6.1.1 范围
就本标准而言,纺织类个人护理产品分类如下:
第一组:外用产品 —— 如脱脂棉、卫生巾、绷带、尿布、纱布棉纸(敷料纱布)、海岛敷料、创可贴、橡皮膏和纱布敷料。
第二组:物理侵入性产品 —— 如卫生棉条、耳棒和牙卷,以及临床侵入性产品 —— 如手术拭子和纱布拭子。
6.1.2 材料和投入品的特定标准(适用于第一组和第二组)
纤维材料成分
所有使用的纤维都应是全无氯(TCF)的。
非织造和吸收性材料应由 100% 认证的有机纤维组成。
第二组产品不允许使用合成纤维成分,除非使用其他纤维材料是为了满足法定医疗法规要求,且其含量不超过 5%(如果标注为有机)或 30%(如果标注为 “含 x% 有机材料制成”)。
高吸水性聚合物(SAPs)
SAPs 应由非转基因可再生原料(ADM 型)制成。
SAPs 最多可含有 5% 重量的水溶性提取物。
阻隔膜
除伤口接触层外,阻隔膜应由可生物降解的聚合物组成。
所有使用的原材料都应为非转基因。
卫生棉条的特定标准
只允许使用纸或纸板卫生棉条推管。此外,推管材料应满足 2.4.16 节的化学残留要求。
不允许使用合成安全面纱。
6.1.3 投入品的特定标准
上浆
第二组产品不得使用上浆。
着色剂
只有在使用着色剂是为了满足强制性法律法规要求时才允许使用。
所有使用的着色剂都应经过 GOTS 批准。经批准的认证机构在存在明确功能目的(例如识别伤口敷料的方向)时,可进一步给予例外。
荧光增白剂
不得使用荧光增白剂。
香料、乳液和润滑剂
所使用的任何香料、乳液和润滑剂除了应符合 GOTS 的投入品标准外,还应符合宇宙标准(化妆品有机和天然标准)的投入品标准。
6.2 食品接触纺织品的特定要求
本附录列出了食品接触纺织品(FCT)的标准,这些标准是在本标准的一般标准基础上设定的。若本附录未规定要求,则适用一般的 GOTS 要求。
重要提示:任何销售食品接触纺织品的实体都应了解并满足其产品在销售所在国家 / 地区适用的特定法律(卫生和良好生产规范,GMP)要求。很可能某些特定食品接触纺织品的这些法律要求与 GOTS 设定的环境标准相冲突。因此,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这些产品不能获得 GOTS 认证和贴标。
6.2.1 范围
食品接触纺织品可能会通过物质转移污染食品或水。所有食品接触纺织品都涵盖在本附录的范围内。它适用于食品接触纺织品制造、加工和分销的所有部门和所有阶段。
6.2.2 食品接触纺织品的特定标准
所有使用的纺织品都应是全无氯(TCF)的。
食品接触纺织品应由 100% 认证的有机纤维组成。
纺织品与食品接触的一面禁止印刷。良好生产规范应特别确保化学物质不会通过基底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