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GOTS下的废水管理与人权社会标准要求概述

发布时间: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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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废水管理
4.3.2.1 必须遵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废水处理的法规要求,包括关于 pH 值、温度、总有机碳(TOC)、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脱色、(化学)污染物残留以及排放途径等方面的限值规定。
4.3.2.2 认证企业必须遵循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要求或当地法规要求,以两者中更为严格的为准。
4.3.2.3 所有湿法加工企业产生的废水在排入环境之前,必须通过有效的内部或外部废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废水处理厂必须有效且能正常运行,并需持续维护。
4.3.2.4 必须定期在正常运营产能下对废水进行分析并做好记录。
4.3.2.5 认证企业必须对负责废水处理厂运营和维护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3.2.6 废水排入环境时,其化学需氧量(COD)值不得超过每千克加工纺织品 20 克。对于脱脂原毛,化学需氧量(COD)的限值可破例为每千克加工纺织品 45 克。
4.3.2.7 麻类纤维水洗废水的处理必须使大麻纤维的化学需氧量(COD 或 TOC)至少降低 95%,其他所有麻类纤维至少降低 75%。
4.3.2.8 在对地表水排放废水没有规定 pH 值和温度限值的情况下,废水的 pH 值必须介于 6 到 9 之间(除非受纳水体的 pH 值不在此范围),且温度须低于 35℃(前提是受纳水体温度不高于此值)。
4.4 人权与社会标准
4.4.1 适用范围
4.4.1.1 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的人权与社会标准适用于所有雇佣员工的认证企业,无论其处于纺织品加工、制造、包装、标识、贸易、仓储及销售等任何环节,只要涉及按照第 1.2 章规定用至少 70% 天然有机纤维生产的纺织品,且涉及雇佣员工的情况,均需遵循这些标准。
4.4.1.2 尽管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未涵盖农业生产环节,但认证企业必须确保所使用的天然有机纤维是在遵循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GOTS)人权与社会标准的情况下生产的,同时要考虑到该标准的具体形式及其有限的监督和管控可能性。
4.4.1.3 认证企业必须尊重人权。认证企业必须避免因其活动而导致、促成、引发、推动或支持侵犯人权行为。此外,认证企业必须消除其负有责任或参与其中的与人权相关的所有不利影响或风险。
4.4.1.4 这意味着认证企业有义务尊重属于特定群体或面临特定类型排斥威胁且需要特殊保护人群的人权,这些人群包括原住民、妇女、民族或族裔、宗教及语言少数群体、儿童、残疾人以及移民工人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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