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 5 - 加工设施
总体意见:
羊毛相关利益方强调了依据羊毛和动物纤维加工(清洗)主要发生地(如南非、欧盟和澳大利亚)的国家或市场的法律框架的重要性。然而,其他利益方指出,不同地区的法律要求各异,这导致纺织品交易所需要制定自己的污水排放参数。关于化学品管理和限制目标,利益方要求该标准区分小型、中型和大型运营。他们还强调了在这些准则中考虑人口统计背景的重要性。此外,利益方寻求更有力的指导和模板来协助实施加工设施要求。在第一稿和第二稿之间,利益方指出,不清楚原则 5 下的标准如何完全适用于混合材料(MMCF)。
在化学品管理和限制这一主题上存在大量争议:
- 一些利益方达成共识,认为新的化学品要求、废物处理协议和社会标准适用于一级加工商(第 4 层级)。然而,他们担心这些标准对于第 1 - 3 层级来说难以遵守。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材料标准》(MM Standard)中的加工设施部分专门适用于原材料的一级加工阶段(第 4 层级)和初始纤维制造。因此,这些标准是针对这些流程定制的,并不适用于下游纺织工艺(第 3 - 1 层级),后者不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 一些利益方质疑为什么安全数据表(SDS)要求用英语,特别是在英语不是主要语言的地区。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安全数据表要求用英语这一规定是从全球回收标准(GRS)沿袭而来。这不是一个新的或理想性的要求;化学品供应商能够轻松地提供英语的安全数据表,不会有问题。这种方法有助于解决安全数据表需要在不同地区共享的情况。
- 利益方希望看到一个实施流程来强制执行受限化学品的限制,并确保它们不被使用。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为了满足任何标准要求,相关设施都需要一个流程来监测和评估受限化学品,以持续符合要求。
- 利益方强调,标准中引用的外部文件应明确规定适用于纤维制造,而不适用于第 1 - 3 层级。
纺织品交易所回应:
关于 “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ZDHC)混合材料指南和欧盟 - 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BREF):聚合物和纸浆文件”,从名称上看,这些引用文件与纤维制造或聚合物制造相关,并不适用于第 3 - 1 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