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咨询-销售或宣传带有GOTS标签产品的企业责任与要求细则

发布时间: 2024-12-03
文章来源:
阅读人数: 54

《销售或宣传带有 GOTS 标签的 GOTS 产品的企业概要要求》
5.1 供应链内销售的 GOTS 产品
在纺织品供应链内销售经 GOTS 认证并带有标签的(半)成品之前,销售方必须确保:
销售方持有经认可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合规证书(范围证书)。此要求适用于所有加工商、制造商以及从事企业对企业(B2B)贸易活动(如进口商、出口商或批发商)销售 GOTS 产品的贸易商。只有每年 GOTS 产品年营业额低于 5000 欧元且不进行(重新)包装或(重新)贴标的贸易商可免除认证义务。然而,他们必须在认可认证机构注册,并在年营业额超过 5000 欧元后立即通知该机构。
预期的 GOTS 标签标注 / 对 GOTS 认证的引用已由认可认证机构通过《GOTS 产品标签发放表》批准。
5.2 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的 GOTS 产品
在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经 GOTS 认证并带有标签的最终产品之前,零售商必须确保:
纺织品供应链中必须参与认证链的最后一道工序持有经认可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合规证书(范围证书):
如果零售商每年与 GOTS 产品的 B2B 贸易活动营业额大于 5000 欧元(例如向其他零售商销售)和 / 或对 GOTS 产品进行(重新)包装或(重新)贴标,则零售商必须获得认证。在此情况下,适用上述 5.1 章中详细规定的贸易商认证条件。
如果零售商没有与 GOTS 产品的 B2B 贸易活动(每年营业额大于 5000 欧元)且不进行(重新)包装或(重新)贴标,则零售商可免除认证义务。在此情况下,零售商必须确保其购买已包装和贴标 GOTS 产品的销售方已获得 GOTS 认证(即持有有效范围证书)。如果零售商直接从制造商采购,则必须确保该制造商已获得 GOTS 认证,如果从 B2B 贸易商采购,则该 B2B 贸易商也必须获得认证。
GOTS 产品上的标签标注正确且完整,如第 4.1 或 4.2 章所述,并已由将 GOTS 标签应用于产品的认证实体的认可认证机构批准。为确保这一点,零售商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其认可认证机构颁发的《GOTS 产品标签发放表》。如果零售商提供标签、吊牌或包装的内容和设计,尤其建议这样做。
进一步说明:
在 GOTS 公共数据库(www.global-standard.org)的 “自由文本字段” 中输入许可编号,可以查询认证实体的相应数据集(由适用的认可认证机构录入)。如果零售商不想在其产品上披露认证供应商的许可编号,可以申请自身认证。获得认证后,零售商将获得自己的许可编号,可用于其产品的 GOTS 标签标注。
作为一项额外的质量保证措施,为确保从认证供应商处采购的整批货物确实获得了 GOTS 认证,零售商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的认可认证机构颁发的交易证书(TCs),该证书列出具体产品和货运详情,包括买家姓名和地址,并确认 GOTS 认证状态。零售商可决定将为所采购的全部 GOTS 产品颁发交易证书作为与该领域合作的每个供应商的(合同)条件。

上一章: GOTS认证咨询-GOTS7.0新特性引领有机纺织品行业变革
下一章: GOTS认证辅导-GOTS产品标记与引用规则之特殊情况说明
P
热门项目
opular Item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