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S认证咨询-纺织交易所对动物生活环境相关反馈的回应
生活环境
我们收到了关于所有物种一般生活环境的反馈:
审核人员质疑生活环境部分中某些特定于羽绒生产的标准未同样适用于纤维动物。
纺织交易所回应:
在审核人员询问为何动物纤维被排除在特定于羽绒的标准之外的情况中,通常有为动物纤维设立的单独标准(例如,关于热舒适度的标准)。本部分的其他标准也认识到羽绒和动物纤维生产系统之间的显著差异。例如,有关圈舍的详细要求仅适用于羽绒生产,因为该标准要求纤维动物采用以牧场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在此情况下这类圈舍条件并不相关。
本部分有一项标准要求保护所有动物免受捕食者的威胁。审核人员要求就控制捕食者的方法提供更详细的指导。
纺织交易所回应:
控制捕食者的方法在标准的土地利用部分的生物多样性主题下有所涵盖。
利益相关者建议,由于人类对氨气浓度的检测不太敏感,所以应定期对氨气浓度进行监测并记录。他们建议如果浓度超过 8ppm,就应立即采取干预措施,并且氨气浓度不应常规性地超过 10ppm。
纺织交易所回应:
《负责任羽绒标准》(RDS)此前曾建议动物圈舍不应有强烈的氨气味。现在这与良好通风的合规要求相结合,该要求也在《材料问题标准》中的《负责任动物纤维标准》(RAF)中有体现。意图和澄清部分就圈舍内可接受的氨气和粉尘浓度提供了指导。研究表明,将家畜圈舍内的氨气浓度维持在 10 - 20 ppm 水平是一个较好的目标,人类鼻子通常能在这个浓度左右检测到氨气。
此前在《负责任羽绒标准》(RDS)中未对单只禽类明确规定的空间配额,以及针对动物纤维建议的空间配额,现在已成为一项要求。一些利益相关者对空间要求提出了质疑,有些人要求所有动物能同时躺下和 / 或空间配额应与欧洲有机法规相一致。
纺织交易所回应:
利益相关者还要求水禽的空间配额应确保禽类能伸展翅膀并完全站直。这在关于活动自由的单独标准(4.3.24)中有涉及。具体针对鸭子,曾有提议按照欧盟有机法规设定每平方米 21 千克的最大饲养密度。然而,《材料问题标准》允许体型更大的鸭子有更高的饲养密度,而且该标准并不试图完全复制所有有机要求。
a. 对于鹅,也提出了类似的每平方米 21 千克的最大饲养密度建议。鉴于密集饲养的鹅在不到 13 周龄时每只约 5 千克就会被屠宰,饲养密度稍低的鹅在超过 13 周龄时每只 6 - 7 千克,目前的标准所允许的空间比提议的每平方米 21 千克要大,所以未做更改。对于纤维动物,在垫料标准中有一项要求确保所有动物能同时躺下。这由所需的饲养密度所涵盖。有人担心每只绵羊和山羊所需的面积比当前《责任羊毛标准》(RWS)和《责任马海毛标准》(RMS)中的建议有所增加。当前的《责任羊毛标准》和《责任马海毛标准》在从平方英尺转换为平方米时存在错误。每只动物的平方英尺数是正确的,转换为《材料问题标准》中所示的平方米数也是正确的。审核人员指出《责任羊毛标准》和《责任马海毛标准》中所示的平方米数目前较低是正确的,但那是个错误数字。大多数农民的反馈表明,纤维动物被圈养超过 24 小时的情况很少见,所以无论如何,这项标准只会影响少数养殖户,而且仅在他们圈舍的饲养密度局限于《责任羊毛标准》和《责任马海毛标准》的指标数字时才会受影响。对于羊驼,曾有要求增加所提供的面积,但未给出提议增加的参考依据。针对羊驼的特定标准已从《负责任羊驼标准》(RAS)中的建议变为本标准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