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S认证辅导-如何保证产销监管链原则中的隔离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D 部分 - 产销监管链
期望结果:有机种植材料的完整性能够一直保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
D1. 产销监管链标准
D1.1 组织应符合 CCS - 101 内容声明标准(CCS)的要求,具体如下:
D1.1.1 在内容声明标准中每次提及 “CCS” 时,应理解为 “OCS”。在与 CCS 规定存在冲突的情况下,OCS 的要求优先于 CCS 的要求。
D1.1.2 CCS 中所定义的 “声明材料”,就 OCS 而言指的是 OCS 材料,其在 C1 部分已作定义。
D1.1.3 按照 ASR - 106《已接受等效标准》所定义的,其他投入材料可被接受作为 OCS 材料。
产销监管链原则
标识
在供应链的所有阶段,所有有机原材料都应清晰可辨。
认证产品应准确标识。
所声明材料的含量百分比应准确无误。
参考 CCS 的 “B3.2 标识” 部分,所有有机原材料都应清晰标识。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直接给 OCS 材料贴上标签,而在其他情况下,对于机器、运输容器、储存容器或区域使用清晰的标识可能就足够了。也有可能不需要进行标识,比如在一个只加工 100% OCS 棉花的纺纱厂,或者当有控制系统能将产品描述与每个容器相关联时。
标签和标识应让在该区域工作的所有工人都能清晰看见并理解。
良好标识实践示例:一家轧棉厂将 OCS 认证的棉包用印有轧棉厂名称、地址和认证许可证编号的布袋包装,并在上面贴上 OCS 标签。
隔离
供应链的各个阶段都应进行操作,以确保有机种植材料和未认证材料不会混合在一起。这能确保有机种植纤维和 OCS 产品不会因与非有机种植材料接触而受到污染。
认证材料不应与未认证材料混合(除非有特别许可)。
认证材料应与未认证材料分开储存。
参考 CCS 的 “B3.3 隔离” 部分:
在同一地点加工 OCS 和非 OCS 产品的组织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混合,包括在加工 OCS 投入材料之前对机器进行清理。
认证材料在生产前、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都应有专门的储存区域。
应为所有工人提供关于 OCS 产品处理和储存的培训。
由于棉花的轧棉和纺纱等生产环节污染风险较高,应在这些生产场所采取额外的预防措施。
应培训工人区分认证材料和未认证材料。
良好隔离实践示例:在下面的图表中(由 ISEAL 的《产销监管链及模式定义指导文件》提供),蓝色图标代表仅加工认证材料,在生产和储存的各个阶段都保持了认证材料和灰色图标所代表的未认证材料的隔离。
数量核对
数量核对的目的是确保在考虑生产损耗后,认证产出量不会超过可用的认证投入量(根据交易证书)。
必须保存详细记录或建立系统,以明确哪些投入用于生产特定的产出产品。
对认证产出量和认证投入量进行比较。
(投入量) - (生产损耗) = (产出量)
有多种产销监管链模式,其中一些如下图所示(由艾伦・麦克阿瑟基金会的《物质平衡白皮书》提供)。纺织品交易所的产销监管链模式基于 “隔离” 原则。
这种模式确保在供应链的每个阶段,认证产品都与未认证来源保持分离,确保特定产品中的成分都来自认证来源,尽管可能无法确定每个分子来自哪个认证来源。然而,OCS 确实允许在产品内进行混合,这会降低认证材料的总体百分比,但 OCS 产品的产销监管链中的认证部分在每个供应链环节都能得到维持。
在供应链的每个阶段,认证产品都与未认证产品在物理上保持分离,但与未认证产品混合的情况除外。
认证产品可以混合:不同批次的认证实体产品只能与其他按照相同标准或两个被认可等效的标准认证的实体产品批次混合。
与认证实体产品相关的文件应清晰区分认证材料和未认证材料,并可用于在相关文件中分别追踪每一批认证实体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