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辅导|湿加工单位依据环境准则不可判定为低风险企业
GOTS 第 2.2.5 节
.《GOTS实施手册》定义了关于贸易商认证的豁免以及低风险小型分包商年度现场检查的豁免
释义:
根据“ 低风险小型分包商” 的规定,可能豁免年度现场检查周期的附加指导如下:根据“ 低风险小型分包商” 的规定,可能豁免年度现场检查周期的规定如下:根据下列详细信息,对于生产工人人数不超过 10(≤10)人的被认证实体(诸如:家庭式工作场所及发达国家的机械性加工单位和制造单位), 被授权认证机构可决定免除其定期的年度现场检查。
a. 雇佣的生产工人的人数不超过10人的经营者应该被视为“小型”。
b. 但至少每三年应实施现场访问一次。
c. 湿加工单位就环境准则而言不能被视为“潜在风险低”的单位。
d. 而发展中国家的雇佣工人的加工商和制造商就人权与社会责任准则而言通常也不能被视为“潜在风险低”的单位。
e. 被授权认证机构应建立风险评估,基于风险评估来决定是否使用免除原则。
• 可能豁免贸易商认证的情况:从事进出口等B2B活动的贸易商以及批发实体: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基于年度的现场检查或远程检查(GOTS规定)的认证就是强制的:
a. 是 GOTS 产品 的所有者(即可以买卖 GOTS 产品 ),且 GOTS产品 的年营业额至少达到了20000 欧元。
b. 涉及GOTS产品的包装或重新包装*。
c. 涉及GOTS产品的标识或重新标识**。
• 对于本身无任何加工或制造活动,也未外包任何加工或制造活动的贸易商,被授权认证机构若不到现场就能够核查到最低要求检查协定的所有有关方面,则应只对其实施远程检查。
• 但,现场的访问授予认证后每三年至少需执行一次。三年一次的授予认证的解释是第一年的现场检查认证以及此后每三年的现场检查认证,也就是第1年-第3年-第6年(Y1-Y3-Y6)。
• GOTS 产品的年营业额少于 20000 欧元的贸易商不强制要求认证,但其应到某一被授权认证机构 注册。对于这类贸易商,其供应商的认证状态和 GOTS 产品的正确标识(供应商的许可号和认证机构信息的引用)应该得到核实。一旦其年营业额超过 20000 欧元则应通知该被授权认证机构,且认证是强制的。
• 完成注册的贸易商能够使用GOTS成品和中间品参与贸易活动,但不得参与原纤维、籽棉、皮棉的贸易。
• 只有至少满足以下的其中一个条件时,(B2C)零售商的认证是强制性的:
a. 除零售活动外,其GOTS产品的B2B贸易活动的年营业额至少达20000欧元。
b. 涉及GOTS产品的包装或重新包装*。
c. 涉及GOTS产品的标识或重新标识**。
将产品从集装箱拆包整理,重新打包并重新分配至新的集装箱,或者(邮购)零售商拆除成批包装并将货品打包入盒发给消费者或者打包入袋发给消费者不被视为重新包装。处理退货、重新包装并转售不被视为重新包装。但单个产品包装和/或产品识别信息被移除以及加入新包装/标签等是要求进行认证的活动。
重新标识GOTS产品是指移除任何已获认证的中间品/成品的任何GOTS标识,并/或出于任何原因在已获认证的中间品/成品上添加GOTS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