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S认证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之总则

发布时间: 2018-12-01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部
阅读人数: 90

4 总则
4.1 工作任务
通过调查、预测等手段,对项目在建设阶段、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的程度、范围和频率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为项目的选址选线、
排放方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与预防措施制定、排放量核算,以及其他有关的工程设计、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等提供科学依据或指导性意见。
4.2 工作程序
4.2.1 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研究有关文件,项目污染源调查,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调查,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标准确定,区域气象与地表特征调查,收集区域地形参数,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等。
4.2.2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依据评价等级要求开展,包括与项目评价相关污染源调查与核实,选择适合的预测模型,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或补充监测,收集建立模型所需气象、地表参数等基础数据,确定预测内容与预测方案,开展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作等。
4.2.3 第三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写等。
4.2.4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各工作阶段基本内容与规范见附录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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